关于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事项的公示
关于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事项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推进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湘环发〔2026〕64号)、《2026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指导意见》(湘生环委办涵〔2026〕6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发展,要求在2026年对在我省已完成编码登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或2016年4月1日(不含)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淘汰对象。
一、机械注销对象
经核实,我区现有属于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或2016年4月1日(不含)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2台,已完成淘汰。经与淘汰对象机械所有人进行沟通核实,2台为灭失淘汰,10台实体淘汰,将予以注销。
二、机械公示时间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14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向我中心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临港高新区通关服务中心428室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附件:临港高新区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注销明细表
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明细表.docx
岳阳临港高新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