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补贴支持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你能领到哪些?
岳阳广电全媒体中央厨房讯 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了解到,日前我省出台多项就业扶贫政策,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这对于亟待就业的农村贫困人口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4.5万人,通过就业创业和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据初步测算,全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近6亿元资金奖补、帮扶农村贫困人口就业。
《意见》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哪些与你相关?
你能领到多少福利?
据了解,《意见》围绕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技能培训后实现技能就业。
湖南财政发放5项补贴支持就业扶贫:
《意见》规定
对于实行市场化运作、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介绍扶贫对象就业的,每成功介绍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将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于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将在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7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就业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
对跨区域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定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对用人单位吸纳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贫困地区的企业吸纳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
将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单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按单位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三年。
哪些人属于扶持对象?
湖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适龄劳动者,均属就业扶持对象。
来自龙山县的她选中了这份3000多元的工作
“我这次的工作机会,是政府组织引导把岗位送到了家门口,让我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得到了保障。”来自湖南龙山县洗车河镇干溪村的陈映红说。32岁的她此前是位家庭主妇,带着两个孩子。一家人全靠丈夫务农收入支撑。长沙市人社部门将岗位信息送到龙山县。她和4个老乡一起,选中了长沙市一家月嫂家政服务公司做月嫂,每月收入3000多元。
就业扶贫正在帮助更多像陈映红这样的贫困家庭慢慢走上脱贫路。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为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企业招工“双联动”,《意见》明确,鼓励市县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订单式培训,对培训效果好、就业率高、机制健全的市县,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个100万元的专项奖补;与此同时,省里每年从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较多、稳岗效果较好、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就业扶贫基地中,认定60家左右作为“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并给予每家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业扶贫工作,形成政府、企业和贫困劳动力同频共振、共同努力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