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怀柔区雁栖镇乐园庄村村委会原主任单景涛侵占路灯改造项目款问题。2015年至2016年间,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单景涛在负责改造本村路灯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安装人工费、虚开电料款等方式,侵占项目款2.44万余元,并收受供货商好处费2000元。单景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门头沟区清水镇胜利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广金侵吞补助款问题。清水镇政府分批将北京市下拨的灾后畜牧业恢复生产资金补助款60万元拨付至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包括用于恢复胜利村集体肉鸡大棚生产补助款34万元。陈广金利用职务便利,将该补助款全部用于修缮其个人肉鸡大棚,侵吞不应当由其个人使用的补助款34万元。陈广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3.通州新世纪园艺农场(全民所有制企业)原职工杜林福骗取补贴款问题。杜林福利用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为农场土地申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款共计5万余元并侵吞;杜林福利用职务便利,为农场申领雹灾补贴款11.4万元并侵吞。杜林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