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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的治生家训与制用家训

自南宋开始,仕宦家训在原来主要齐家教子的基础上,又大大发展了专论生计问题的治生家训和专论家庭理财、节制用度的制用家训,从而为中国传统家训的发展拓宽了领域。叶梦得、赵鼎、陆九韶、倪思等人的家训是南宋时期这类家训的突出代表。

叶梦得的治生家训

叶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居士,南宋文学家,今江苏苏州人。叶梦得历任翰林学士、尚书左丞、江东安抚大使兼知建康府等职,积极从事抗金防务和军饷筹措。他学识渊博,尤工诗词,被人誉为“贯穿五经,驰骋百氏,谈笑千言,落笔万字”,著有《石林燕语》《石林诗话》等。

《石林治生家训要略》和《石林家训》是叶梦得的两篇著名家训,前者是专门向家人进行谋生教育的专论,后者则是对家人修身的简明训导,目的都是“敦礼义之俗,崇廉耻之风”。《石林治生家训要略》共有14条,虽然篇幅不长,却是中国传统家训发展史上首次专门就治生问题对家人进行教化的家训著作。这篇家训主要就治生的重要意义、方法等作了具体阐述。

第一,关于治生的意义。

叶梦得将治生提高到关系个人生存及幸福与否的高度加以强调,他说:“人之为人,生而已矣。人不治生,是苦其生也,是拂其生也,何以生为?”他认为古代圣贤,像治水的大禹、教民播种百谷的后稷、严明刑律的皋陶,无非都是“治民之生”。既然“民之生急欲治之,岂己之生而不欲治乎”,圣贤要治民之生,同样也不能忽视自己的生计问题,否则这样的人也绝对成不了圣贤。

叶梦得依照传统职业的划分,将治生分为士、农、工、商四类。在当时,尽管叶梦得不能摆脱“士为四民之首”的偏见,但他却得出了完全不同于社会俗见的结论。他指出:“士为四民之首,尤当砥砺表率,效古人体天地育万物之志。今一生不能治,何云丈夫哉!”自古以来,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念影响下,官僚士大夫们对劳动和劳动者采取的是鄙视的态度,叶梦得要“士”做治生的表率,的确是不同俗见的崭新观念。

第二,关于治生的方法。

叶梦得在家训中提出了四条基本方法:一是“要勤”。“每日起早,凡生理所当为者,须及时为之。如机之发,鹰之搏,顷刻不可迟也。”二是“要俭”。他认为“俭者守家第一法也”,因而,“凡日用奉养,一以节省为本,不可过多,宁使家有赢余,毋使仓有告匮。”反之,奢侈就会使人“神气必耗,欲念炽而意气自满,贫穷至而廉耻不顾”。三是“要耐众”。也就是不要急功近利。他告诫家人子弟要致富必先确定可行的目标,即“先定吾规模”,然后踏踏实实努力去做,日久天长就能达到富裕的目标。他批评那些急于谋利的后生,“方务于东,又驰于西,所为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人之以此破家者多矣。”四是“要和气”。“和气生财”是我们祖先的传世格言,叶梦得教育自己的家人,“人与我本同一体,但势不得不分耳。”故不可与人较锱铢、争毫末、斗诉讼,而且“人孰无良心,我若能以礼自处,让人一分,则人亦相让矣。”遇到不如意的事,更要心胸开阔,“决不可因小以失大,忘身以取祸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叶梦得在《石林治生家训要略》中还就治生问题发表了几种不同于俗的观点,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一是对于贫富与善恶。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为富不仁”“为仁不富”,叶梦得一反这种偏见,他列举数例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孔子的弟子原宪衣衫褴褛,贫穷至极,而另一个弟子子贡却善于经商,家累千金,但不能说原宪比子贡品德好。叶梦得既反对不择手段聚敛财富的季氏,也反对矫情清高、不食乱世之食而饿死的陈仲子。在他看来,善恶并不与贫富存在必然的联系,治生应该从中有所借鉴,“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二是利己与利人。叶梦得提倡利己、致富,但又主张坚持道德标准,取财有道,不能损人。他提出:“治生非必营营逐逐,妄取于人之谓也。若利己妨人,非唯明有物议,幽有鬼神,于心不安,况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矣,此其善治生欤?”

三是俭约与吝啬。叶梦得提倡节俭,但同时反对吝啬,主张“贵乎适宜”。他要求家人“至于往来相交,礼所当尽者,当及时尽之,可厚而不可薄。若太鄙吝废礼,何可以言人道乎,而又何以施颜面乎?然开源节流,不在悭琐为能,凡事贵乎适宜,以免物议也。”

下面再简单谈谈《石林家训》。《石林家训》是叶梦得55岁时所写的,其时北宋灭亡,南宋新建,他正罢官在家。虽如此,他仍心念抗金大事,而且时刻关心孩子们的教育。他将平时训导子弟的言论加以汇集修订,整理成篇。叶梦得的这篇家训,可以看作他人生经验的总结,且处处都是一个负责任的家长对子弟的谆谆教诲,洋溢着浓浓的舐犊之情。

《石林家训》篇幅不长,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修身向善。叶梦得认为如能做到崇德、谦恭、劳逸结合、喜怒不过这样几条,“虽非至善,而亦不失于不善”。

其次,尽忠报国。在《石林家训》中,他谈了自己“自初任逮致仕,兢兢以尽忠自持”的经历,谆谆告诫子孙要尽忠报国,“凡吾宗族昆弟子孙,穷经出仕者,当以尽忠报国而冀名纪于史,彰昭于无穷也。”

再次,力学不懈。他要求儿子们“旦须先读书三五卷,正其用心处,然后可及他事,暮夜见烛亦复然。若遇无事,终日不离几案。”

最后,慎言勿欺。叶梦得结合自己的经验教训,教育子孙言语当谨慎,勿轻信人言,勿乱传人言,还要求做到“勿欺”,“凡有所怀,必尽告之,秋毫不敢隐”。

由于叶梦得平日注重对子弟的训诲,子弟的修身立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让叶梦得在“危坐终日,百念关心”的日子中颇感欣慰。

赵鼎、陆九韶和倪思的制用家训

赵鼎,字元镇,今山西闻喜人。宋高宗绍兴初年,他两度为相,力荐岳飞,收复重镇襄阳,后因与秦桧在对金议和问题上意见不同而遭贬潮州,再移吉阳军(今海南三亚),知秦桧必置其于死地,乃绝食而亡,死前自题铭旌曰:“身骑箕尾归天上,气作山河壮本朝。”

赵鼎的《家训笔录》写于绍兴十四年(1144)九月初七,是他被黜以后所写的。这篇家训共30则,除要求家人以司马光的《家范》《训俭示康》等为范本修身治家外,其主要内容是保守田产、衣食分配、宅库管理、租课收支等。在我国家训发展史上,赵鼎是第一个专门就制用问题具体详细地对家人进行训诫的。

陆九韶,字子美,今江西金溪人。他隐居不仕,曾聚徒讲学于梭山,故号梭山居士。陆九韶和两个弟弟陆九龄、陆九渊都是南宋著名学者。他在学术思想上“以切于日用为要”,重视道德实践。陆九韶留下的家训著作是《居家正本制用篇》,分为正本、制用两部分。

倪思,字正甫,今浙江湖州人。他性格刚直,敢于直谏,著有《经锄堂杂志》等。在《经锄堂杂志》这部家训中,倪思教导子孙日常居家生活要做好计划,谨身节用,量入为出。倪思论述的不仅是物质生活问题,也是道德修养问题。

在宋代仕宦家训中,南宋的赵鼎、陆九韶和倪思的制用思想是富有特色的。综合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庭制用的重要意义。

对于家庭事务和开支用度的管理,陆九韶将其提到与国家事务管理同样的高度来认识。他在《居家正本制用篇》的制用部分一开始就对国家管理和家政管理作了同等的比较,他说:“古之为国者,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音渺,指年月的末尾),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大小,视年之丰耗。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国既若是,家亦宜然。故凡家有田畴足以赡给者,亦当量入为出,然后用度有准,丰俭得中。”倪思同陆九韶一样,也强调制用的重要性,并认为它关系到家庭的兴亡,那些破产的人家,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合理的开支用度。

第二,家庭制用的收支计划。

倪思在《经锄堂杂志》中指出了制订消费计划的重要性,他说:“富家有富家计,贫家有贫家计,量入为出则不至乏用矣。用常有余,则可以为意外横用之备矣。”他具体制订了每年、每月乃至每天的消费计划,规定:“今以家之用,分而为二,令尔子弟分掌之。其日用收支为一,其岁计分支为一。日用以赁钱、俸钱当之,每月终白尊长,有余,则辇在后月,不足,则取岁计钱足之。岁计以家之薄产所入当之,岁终以白尊长,有余,则来岁可以举事;不足,则无所兴举,可以展向后者,一切勿为,以待可为而为之。或有意外横用,亦告于尊长,随宜区处。”

第三,家庭制用的路径。

同其他家训作者一样,赵鼎、陆九韶和倪思也向家人进行节俭教育。赵鼎《家训笔录》指出“节俭一事,最为美行”,他要子弟将司马光的《训俭示康》“人写一本,以为永远之法”。倪思也认为节俭是君子的美德,他详细对比了俭朴的好处和奢侈的危害,指出:“俭则足用,俭则寡求,俭则可以成家,俭则可以立身,俭则可以传子孙。奢则用不给,奢则贪求,奢则掩身,奢则破家,奢则不可以训子孙。利害相反如此,可不念哉?”他要子弟不要盲目依从社会上流传的看法,比如办丧事,不可以为花费越多越孝敬长辈,应根据家庭条件量力开支。

应当指出的是,在家庭用度上这几位家训作者是开明的,他们并不是片面要求家人节俭以至于吝啬,而是提倡“丰俭得中”的合理消费观。譬如陆九韶就告诉子弟要“随资产之多寡,制用度之丰俭,合用万钱者用万钱,不谓之奢;合用百钱者用百钱,不谓之吝”。

第四,家庭制用的制度规约。

赵鼎、陆九韶、倪思认为,秉公理财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制约措施是家庭制用得以实施的保障。家产管理好不好,关键看主家者是否出于公心理财治家。赵鼎认为如果家中年龄最长者不愿主管家事而要其他人管理,必须经过大家的公议认可。此外,赵鼎还规定子弟不准从管田人处私自提取地租,不得从管理库房的人那里支取钱粮等具体措施。

南宋时期叶梦得专门论述治生的家训,以及赵鼎、陆九韶、倪思等人家训中的制用思想,丰富了中国传统家训的内容,拓展了家训教化的视角,此后,家训族规中论述治生和制用问题的逐渐增多。(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陈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