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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日前,岳阳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云溪区云溪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载辉,党委原委员丁伏平,联点干部、洗马塘社区第一书记胡国清,洗马塘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杨定军因单位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因洗马塘社区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多名直接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2018年10月,李载辉、丁伏平、胡国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在联点洗马塘社区工作期间对相关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且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载辉、胡国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定军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罢免其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职务。

2.君山区林业生态局党组成员、原纪检组长易洪波因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熊中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大智,财务审计股长李四新因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易洪波作为该局时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对班子成员会上私设“小金库”的提议未提出反对意见,并在“小金库”收支明细单上签字,且未向上级纪委报告相关违纪违规问题。同时,易洪波在担任纪检组长期间,纪检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力,单位发生了多起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违纪违法的问题。2018年7月,易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湘阴县漕溪港街道党委委员、政法书记王军、楠竹山村党总支书记田兰卫等人对村干部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监管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9月2日,楠竹山村党总支委员兼报账员汪福珍在自家操办两个孙子的“周岁宴”,宴请亲戚、邻居、朋友12桌,收受非直系亲属以外人员礼金4600元,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2018年2月,田兰卫因对村干部管理不严,导致该村连续发生2起村干部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军作为楠竹山村联点干部,对汪福珍操办孙子“周岁宴”问题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漕溪港街道党工委书记赵美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委书记单德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约谈处理。

4.湘阴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原所长彭辉因下属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12月21日,城南派出所原副所长焦宏宇对家人操办父亲寿宴和女儿“满月宴”制止不力,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18年2月,焦宏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城南派出所所长彭辉未跟踪到位、监管不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岳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