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通报6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湖南省纪委对6起清明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株洲市炎陵县炎帝陵管理局资源管理科科长、炎帝陵管理局驻天堂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罗志松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5日至6日(清明节假期),罗志松违规驾驶炎帝陵管理局安排给驻天堂村扶贫工作队使用的公车,先后到自己老家和岳父家办理私事。罗志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岳阳市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公车监管不力问题。汨罗市职业中专办公室主任瞿韬负责学校公车管理工作。2018年4月6日,该校临聘司机刘伟驾驶学校公车携带家人至长沙访友和烈士公园游玩,被省纪委纠“四风”督查组发现。瞿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伟受到解聘处理。
3.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塔里电站副站长段钢违规驾驶公车旅游问题。2018年4月7日至20日,段钢违规驾驶花垣县某公司抵给塔里电站的车辆至西藏旅游。段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湘潭市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市产业集团董事长助理贺伟年违规驾驶公车接受他人请吃问题。2018年4月14日,贺伟年违规驾驶湘潭市市场服务中心公车至该市某私房菜馆与朋友郭某某等人吃晚饭、喝茶,当晚将公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内。贺伟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湖南省丰源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国宜违规发放“清明奖金”等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9月,刘国宜以“开门红”“节日奖金”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20.2万元,其中2015年发放“清明过节费”2.1万元、2016年发放“清明奖金”16.08万元。刘国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康富路交通节点改善征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阳万田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4月16日下午,康富路交通节点改善征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易徽,邀请阳万田及市房地产管理局6名科室负责人到指挥部食堂吃晚饭,并安排指挥部卢勇等5名工作人员一同就餐。餐费由易徽安排工作人员在指挥部食堂签单,作公务开支。阳万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易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卢勇等11人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6起案例,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发生在清明假期前后,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的违规驾驶公车旅游、办理私事、接受他人请吃,有的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补贴,有的违规公款吃喝。这些再次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纪律面前心存侥幸、不拿规矩当回事、顶风违纪。全省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清明节将至,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节俭、低碳祭扫。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祖扫墓、探亲访友、相互宴请;严禁借用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等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校友、战友、朋友;严禁以虚假名义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小圈子”活动,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严禁要求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农家乐、采摘园、观光点等场所踏青游玩或吃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拓宽监督举报渠道,紧盯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