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株洲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株洲市地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市地产发展中心违规用公款购买使用香烟共310条、高档白酒共4瓶;违规发放高温津贴、防寒费共48.28万元,杨大明作为市地产发展中心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分管财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018年12月,杨大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炎陵县九龙经开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 年至2017年,九龙经开区违规发放津补贴共213.6176万元,何美存作为党工委书记系重要领导责任者,吴先德在2013年至2016年担任该管委会主任,系重要领导责任者。2018年12月,吴先德、何美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3.茶陵县湖口镇梅林村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湖口镇梅林村用公款购买香烟、茶油等物品送礼。刘武飞作为梅林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另刘武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17日,刘武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醴陵市商务旅游和粮食局违规公款购买使用高档白酒问题。2017年1月至3月,醴陵市商务旅游和粮食局经手购买高档白酒30瓶,金额共计24660元;2017年1月至5月,在参与招商引资过程中,将上述高档白酒用于接待。时任办公室主任易康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易康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株洲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