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虽好,但不能贪“吃”
月饼,是中秋期间人们走亲访友、表达祝愿的常见伴手礼。中秋佳节就要到了,有人却开始“纠结”:别人送的月饼,可不可以收?单位买月饼,可不可以找下属单位报销?个人买月饼送礼,可不可以找人帮忙买单?(9月17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被康熙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的于成龙初任直隶巡抚时,大名县官在中秋节前向于成龙送上一份厚厚的“中秋礼”,于成龙严词拒收,还特地颁发了《严禁馈送檄》,通报了大名县县官送礼丑事,并明令所属官员,今后逢年过节如果再有私送者,严惩不贷。于成龙带头严拒“中秋礼”,既堵住了中秋送礼之歪风,又坚决刹住了通过送礼以“沟通感情”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的不正之风。
如今,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反腐倡廉形势得到了极大好转,节日的正风反腐举措频率更高、力度更大。从纪检监察机关提前发出预警,到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同策划推出“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系列报道,再到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等行为写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这一切都是为了监督引导全国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在行动上做好表率,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
中秋、国庆“两节”马上接踵而至,要做到廉洁过节,首先,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规矩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把党纪国法当作带电的高压线,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做到过节而不失节。其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所属党员干部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要早部署、早预防,加大宣传力度,严明纪律要求,让廉洁过节的理念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植每名党员干部心底,并做到常提醒、常督促,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最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警示震慑,从严责任追究。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做到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洁不洁,看过节,作风建设永远没有休止符。作为党员干部,每逢佳节不仅要“倍思亲”,更要绷紧纪律之弦,管住手、管住嘴更要管住心,像清代廉臣于成龙一样,带头拒收“中秋礼”,狠刹送礼之歪风,切实过好廉洁中秋。(桂东县纪委县监委 郭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