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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周义军、方卫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湘阴虞公港打造为岳阳副港,助推全市千亿物流产业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将此提案涉及我区职能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虞公港发展、提升虞公港规划定位的问题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建议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湘阴虞公港发展,将其作为长岳一体化发展重要支撑工程及示范工程,把虞公港及配套产业园区定位为岳阳港副港、长株潭深水北港、湘江干流水运中转枢纽、湘北临港物流发展高地,并在产业布局、国土空间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根据《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0—2030),我省港口被划分为主要港口、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3个层次。主要港口是地理位置重要、吞吐量较大、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较广的港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名录已由交通运输部颁布,其中我省境内的国家内河主要港口有2个,分别是岳阳港、长沙港。地区重要港口是地理位置较重要,具有一定发展基础,能够满足地区经济发展和依托城镇建设需求的港口。根据《湖南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0—2030),地区重要港口共14个,分别是衡阳港、湘潭港、株洲港、益阳港、常德港、桃源港、津市港、南县港、沅江港、泸溪港、辰溪港、邵阳港、资兴港、娄底港。一般港口是指主要港口和地区重要港口以外的港口,具有分布面广、腹地范围较小、功能相对单一、吞吐量不大等特点。虞公港已被明确为一般港口。从水文条件来看,虞公港较长沙港优势明显;但从经济腹地、辐射半径等因素来看,由于虞公港距离岳阳港、长沙港较近,在规划定位上难以有大的提升。

二、关于统筹推进虞公港开发建设和招商的问题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建议将虞公港及配套产业园纳入岳阳城陵矶港区整体规划及招商引资平台,统筹招商布局。”

在市政府2018年度编制的《岳阳港总体规划(送审稿)》当中,虞公港已纳入岳阳港总体规划范围,其计规划使用岸线1180米,其中多用途泊位6个、计680米,散货泊位4个、计500米。自我省长江岸线港口码头整治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支持推动下,湖南省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6日签订五方合作协议、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省委、省政府定位:湖南省港务集团负责长江岸线及“一湖四水”深水岸线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营运、统一管理。虞公港作为岳阳港湘阴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港口建设、堆场规划等将纳入湖南省港务集团的“四个统一”业务范围。根据湖南省港务集团的发展路径,目前该集团已初步完成城陵矶新港区涉港资产整合基础工作,下一步将其业务范围向“一湖四水”方向延伸,故虞公港及配套产业园统筹招商布局的问题宜与湖南省港务集团积极对接、争取支持。

感谢你们对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