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
城新港字〔2021〕5号C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
答 复
李元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兑现政策承诺、持续支持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人防系统行业整治工作的通知》(湘防办发〔2020〕8号)文件中指出,关于市州、县市区出台与国家和省人防法律法规政策相悖的文件(含会议纪要、与企业签订的优惠合同等),减、免、缓缴易地建设费和批准免建问题,应在行业整治期间废止相关文件。对于违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易地建设申请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20年11月6日,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对相关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经集体研究、会议纪要、领导签批及擅自减免的项目均应作问题上报,按程序办理。
二、我们做的工作
我区人防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人防政策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对于执行政策有偏差的情况,采取整改措施。在中共湖南城陵矶新港区〔2020〕9号工委会议纪要中,我区明确废止2015年11号工委会议纪要中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岳政发〔2010〕4号的条款。
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问题,也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防事业负责的原则,我区全力支持配合开展人防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实行台账管理。目前对于批准易地建设后又违规批准减免缓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多个项目已经予以追缴。同时,为增强政府公信力、获得企业认可,我们积极主动做到:
1.思想上高度重视,突出“早承接、早部署、早办理”,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情况进行核实。
2.多次向市人防办反映情况,并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
三、相关建议
我们建议代表及企业多与新港区、市人防办有关部门沟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拓宽沟通渠道,建立顺畅协调机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在我们以后工作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特此回复。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承办负责人:郭韶山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万 佳 0730-842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