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
一、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4 合同、证书等材料:
5 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中包括预告登记的约定或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约定,可以不单独提交相应材料。
7 委托、公证和认证
8 其他资料
二、办理时限
本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三、办理程序
咨询(不在办理时限内)→权籍调查(不在办理时限内)→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收费
按收费文件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