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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水利部、湖南省和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和“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水利工程专家作用,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推动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事水利行业的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安全理念,见诸行动。(办公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 ⠼/span>2、组织开展水利干部培训轮训。组织开展新任职水利局长轮训和水利安全生产骨干培训,以及其他水利干部培训和轮训都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必修内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人事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单位共同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继续深入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部署,结合全市水利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大力推行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业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进入我市的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安全与质量监督科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4、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集中开展《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宣传贯彻活动,将《实施细则》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专题会议学习《实施细则》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抽查。实行领导干部带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是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五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水利重难点问题研究。(机关党委、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5.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有机结合,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6.督促水利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严格执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管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7.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修订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人事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 ⠼/span>三、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8.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修订完善《水利建设项目落实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抓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严格依据设计组织施工,规范安全设施和竣工验收,从源头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规划计划科、行政审批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9.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水安监〔2017〕11号)文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水利在建工程项目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职责。督促水利运行工程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其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科、财务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10.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认真抓好“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分步实施,分阶段总结,确保全面摸清底数,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到位。(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局建管科、规划计划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洞工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有关科室、单位共同负责)

11.严格贯彻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科学识别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一单四制”制度,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建管科、规划计划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洞工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有关科室、单位共同负责)

12.健全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局调研法规科、水政监察支队、建管科、规划计划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洞工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有关科室、单位共同负责)

四、严格落实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措施

13.突出监管重点。切实抓好在建水利工程、水库大坝、供水工程、农村水电、河道采砂等重点对象,春节、“两会”以及汛期、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检查在建工程作业面10平方米以上、3人以上(含3人)同时作业的高风险区和高边坡、深基坑、起重吊装、脚手架、隧洞施工等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调研法规科、水政监察支队、建管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河道采砂服务中心、洞工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1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重大水利工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巡查,对其他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调研法规科、水政监察支队、建管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河道采砂服务中心、洞工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15.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提升基层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构建运行高效、覆盖所有监督管理对象的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体系。适时组织参加一期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培训。及时报送隐患排查和安全事故信息,推广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一单四制”管理系统,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办公室、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相关科室共同负责)

五、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6.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度。完善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岳阳市三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认定管理办法》和《岳阳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达标申请审核办法》,严格规范达标认定管理工作。(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17.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宣贯培训班,动员水利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水利局负责一、二级达标申请审核、三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认定工作。(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六、增强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18.健全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调研法规科、水政监察支队牵头,建管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洞工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道采砂服务中心等有关科室配合)

19.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推行“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以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水库水电站等重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关键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大力推行安全监管方式“三个转变”。将各县市区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排名。(调研法规科、水政监察支队牵头,水利工程建管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洞工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道采砂服务中心等有关科室配合)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和12月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利用多种形式和途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水利行业媒体联系沟通,充分依托水利安全监督网、省、市水利门户网站,积极宣传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和亮点。发挥媒体和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公开曝光水利安全督查检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例。典型带动,警示提醒,增强水利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办公室、调研法规科等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21.开展应急演练。组织修订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牵头,建管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等有关科室配合)

2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工地、进公共场所,推广普及安全常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督促水利生产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档案管理。强化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考核重要内容。(人事科、建管科、机关党委、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

八、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保障和能力建设

2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督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选优配齐安监力量,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监管执法装备,切实增强安全监管能力。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人事科、建管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共同负责)

24.改进作风,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负责的态度,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经常督促检查。水利行业全系统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稳定向好。(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会同有关科室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