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区属国有企业 员工薪酬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城新港发〔2017〕3号)
XGQDR—2017—00007
城新港发〔2017〕3号
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区属国有企业
员工薪酬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部(公司、处、中心):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2月4日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区属国有企业
员工薪酬管理方案(试行)
为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国有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港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所指国有企业是指区属国有独资公司,不包括区属国有控(参)股企业、合伙制企业。
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员工是指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聘用的高管以下(不含高管)正式员工,不包括临时聘用员工、借用人员、实习生等其他各类人员。
第三条 区属国有企业分为一类企业(管委会直接管理,如港建投、口岸实业公司等)、二类企业(管委会授权财政金融部代管,如资产管理公司、高新发展公司等)。
第四条 员工薪酬按所处企业岗位职级发放,岗位职级设七级岗位至一级岗位,共七级。
五、六、七级岗位由企业提出方案,经综合管理部会同财政金融部审核,报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二、三、四级岗位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政金融部提出方案,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备案。
一级岗位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政金融部提出方案,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
第五条 薪酬标准
(一)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由基薪+司龄津贴+年度绩效+五险一金构成,基薪、司龄津贴按月发放,年度绩效按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年终发放。
(二)薪酬系数
员工薪酬除司龄津贴外,均按所处职级岗位系数发放,岗位系数共七级(见附表一)。
(三)基薪标准
五级岗位基薪(系数1)由财政金融部根据上一年度岳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水平核算,报管委会批准后实行,其余岗位按相应系数确定。
(四)司龄津贴标准
员工为区属国有企业工作每满1年,对应增加司龄津贴50元/月。
(五)年度绩效标准
五级岗位年度绩效(系数1)由财政金融部根据上一年度岳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水平核算,报管委会批准后实行,其余岗位按相应系数确定。
年度绩效=岗位年度绩效标准×考核系数×年度工作月份;
考核系数根据业绩考核得分,在0~1以内确定,考核细则由公司另行制订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实行。
(六)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月缴费基数=基薪,如月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标准,按最低缴费标准缴纳。
(七)本办法薪酬为税前收入,员工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所在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 试用期、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一)对外公开招聘员工(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期间只发放基薪及“五险一金”。
(二)临时聘用员工实行劳务派遣制,薪酬由企业按不超过五级岗位标准的80%拟定方案,报综合管理部及财政金融部批准后,实行协议工资制。实行协议工资制人员除双方约定的薪酬外不享受其他福利。
第七条 如年度内因个人或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在离职3天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发基薪、年度绩效。
第八条 员工岗位职级、薪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政金融部根据本方案核定,按第四条规定报批(见附表二),审批后区属国有企业自行发放。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综合管理部会同财政金融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薪酬标准表
序号 |
岗 级 |
岗 位 |
薪酬系数 |
薪 酬 标 准 |
1 |
一级岗位 |
一类企业科室科长 |
1.4 |
五级岗位基薪(薪酬系数1)由财政金融部根据上一年度岳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水平核算,报管委会批准后实行,其余岗位按相应系数确定。 五级岗位年度绩效(薪酬系数1)由财政金融部根据上一年度岳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水平核算,报管委会批准后实行,其余岗位按相应系数确定。 |
2 |
二级岗位 |
二类企业科室科长、一类企业科室副科长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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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级岗位 |
二类企业副科长、一类企业科室主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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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级岗位 |
二类企业科室主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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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级岗位 |
一、二类企业干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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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级岗位 |
一、二类企业管理员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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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级岗位 |
一、二类企业职员 |
0.8 |
附表二: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
薪酬标准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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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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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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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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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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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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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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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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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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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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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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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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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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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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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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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标准 |
岗位: 岗级: 基薪: 月/元 司龄津贴:50元/月×司龄 年度绩效: 岗位年度绩效标准×考核系数×年度工作月份 五险一金:月缴费基数=基薪,低于最低缴费标准,按最低缴费标准缴纳 年度薪酬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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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企业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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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部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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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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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审批意 见 |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综合管理部、财政金融部、员工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2017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