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钟鼎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低超净节能燃烧技术及全氧燃烧加热炉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查,2025年10月17日,我局拟批准《双低超净节能燃烧技术及全氧燃烧加热炉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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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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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双低超净节能燃烧技术及全氧燃烧加热炉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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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湖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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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钟鼎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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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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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钟鼎热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31741.41m2,现已建设2栋厂房、1栋办公楼及1栋宿舍楼。拟投资15000万元在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新建双低超净节能燃烧技术及全氧燃烧加热炉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新增科研楼1栋(建筑面积10028.50m2),新增富氧/纯氧试验炉2台及燃料气调配系统等配套设施,本次扩产后实现产品总产能2410套/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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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以新带老”工作。按照环评要求,在污染防治中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将新老污染科学精准收治,做到增产控污、减量目标。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废气采用“滤棉过滤漆+RTO焚烧”处理,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标准限值要求,SO2、NOx、颗粒物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试验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颗粒物、SO2、NOx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标准限值后,1#、2#、3#试验炉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5#试验炉废气通过3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下料切割粉尘、机加工粉尘、打磨粉尘通过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3、强化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试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港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厂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切削液、废漆桶、漆渣、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营运期风险防范及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制度与机构,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测计划;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制度与机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