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4年度生态环境管理 自评估报告
来源:岳阳临港高新区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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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园区概况

  (一)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园区基本情况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成立于2009年(时名湖南临港产业新区),规划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69平方公里。2012年4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设立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湘政函〔2012〕86号),同意在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设立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为23.68m²(即湖南临港产业新区的产业核心区),园区代码为S438090。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系原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的产业核心区。

  2018年2月,根据国务院部署,为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会同各地区开展《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形成了《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目录中对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核准面积中不符合城规土规的用地予以剔除,核准面积削减为18.151km²,主导产业为物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

  2022年8月2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通知中对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进行重新核定。

  区块一为18.1544km²,四至范围为:东至许广高速公路西侧,南至插鼓台路、煤灰湖路、兴港路,西至长江干堤道路西侧,北至环湖路、松阳湖路及其所设防涝堤挡水一侧。区块二为0.1801km²,四至范围为:东至泓源石化东侧,南至松阳湖,西至长江堤干,北至老屋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共18.3345km²。

  2024年12月17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邵东经济开发区等15家园区调区的复函。复函中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具体方案为:调出298.17公顷,调区后园区总面积为1535.28公顷。共1个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许广高速公路,南至兴港路,西至长江干堤,北至兴江路。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9月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湘环评﹝2012﹞293号。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21〕33号。

  (2)园区企业环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82家,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3家,本年度退出企业2家。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82家,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9个。

  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54家,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项目数量14个,其余企业在建,暂未验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59家,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9家,新增应急预案修编企业数量34家,其余企业无需办理应急预案。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42家,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5家,简化管理企业数量37家。

  (3)园区污染物排放情况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4441t/a,氨氮592t/a,二氧化硫472t/a,氮氧化物2384t/a。园区2024年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8.71t/a,氨氮排放量为0.9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3.2t/a,VOCs 排放量为113.4t/a。2024年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总量控制指标内。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①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1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表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落实结果

1

规划布局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核心区自北向南依次布置三类、二类、一类工业用地、商业和居住用地(仅用于区域居民安置),规划区西侧靠长江段布设港口用地、铁路等交通用地、仓储用地,在工业用地周围及工业用地与居住区之间、核心区边缘做好绿化隔离。

根据现状调查,园区已开发地块未完全按照用地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区存在产业布局不够集中、不同产业的企业交叉布局的现象。形成了新材料区、高技术服务区(包括港口航运物流区、港口综合配套区)、高端装备制造区、电子信息产业区“四区”功能区空间结构。园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周边居民点保持了适当距离。

已落实

2

产业定位

严格执行开发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禁止引入铅、锌、铬等重污染冶炼行业、纺织印染、炼油、农药工业、来料加工的海外废金属、塑料、纸张加工等工业进入产业园区;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达标排放,对区域内已建的部分与核心区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应制定淘汰退出计划,逐步退出核心区。

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入园项目选址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园区共布置四大产业:新材料、高技术服务、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目前引入的项目暂无铅、锌、铬等重污染冶炼行业,纺织印染、炼油、农药工业、燃料加工及海外废金属、塑料、纸张加工等工业进入产业园区;园区内有1家化工生产企业在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该企业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为复混肥料制造、磷肥制造企业,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公告》(2020年6月23日)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可知,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被列入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内。目前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岳阳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岳阳新港工贸有限公司、岳阳凯门科技有限公司均已关闭退出。

已落实

3

废水治理

规划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象骨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度,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确保规划区内污水全面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长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由管网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长江。

截污、排污管网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开发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现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纳污管网已建成,开发区18.15平方公里内的安置房的污水管网全覆盖收集,入园企业全部接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开发区内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均需先经过一级预处理并达标后再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象骨港前池,由象骨港排涝电排站入长江。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2002)一级A标准。

已落实

4

废气治理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产业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核心区依托华能电厂进行集中供热,区域内禁止使用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进入,禁止引进SO2、NOx排放量大的行业和项目,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督促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相互影响。

供热依托华能电厂,工业、生活用能基本为天然气、电能等。开发区未引入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均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园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周边居民点保持了适当距离;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属于SO₂外排量大的生产企业,已停产,该企业属于化工生产企业,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公告》(2020年6月23日)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可知,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被列入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内。目前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岳阳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岳阳新港工贸有限公司、岳阳凯门科技有限公司已关闭退出。

已落实

5

固废处置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废物产生量;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开发区内不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处理处置场,目前片区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送至开发区范围外垃圾处理厂(岳阳市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实现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各企业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处置,区内未统一建设危废贮存及处置场所,各企业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已落实

6

环境风险防范

园区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新港区建立了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开发区已于2024年3月15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别在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430603-2024-013-G。

已落实

7

移民安置

按产业园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已建凌泊湖安置区,分三期建设,可安置居民约1900多户,一期、二期已建成并对已拆迁居民进行安置。

已落实

8

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指标:二氧化硫:472t/a,氮氧化物:2384t/a,COD:4441t/a,氨氮:592 t/a。

根据本次跟踪评价统计,目前开发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

已落实

9

生态修复与建设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核心区位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岳阳市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申请调整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使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核心区符合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调整后的《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保护区范围外,距离保护区实验区最近约3km。

已落实

  ②自行监测情况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24年1月制定了产业园区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自行监测方案进行了监测,园区内地表水、环境空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1)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2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情况表

管控类型

管控要求

实际情况

相符性

空间布局约束

(1.1)对位于临江1km范围内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关闭退出、搬迁改造工作。临近居住区的工业企业应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治理效果

(1.2)区域内三类工业用地仅允许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和发展鼓励类高新技术项目的预留用地。

1.1临近居住区的工业企业均已加强了污染防治设施的质量效果

1.2区域内三类工业用地均为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和发展鼓励类高新技术项目的预留用地。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

(2.1.1)高新区各区块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区块内污水纳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象骨港,最 终排入长江。高新区各区块雨水经雨水管网排至白杨湖、松

杨湖、芭蕉湖和象骨港。

(2.1.2)推进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控制,强化监管,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

稳定运行。

(2.2)废气

(2.2.1)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

相应排放标准。

(2.2.2)加快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VOCs治理,根据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污染排放控制设施、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处置装置运行效果等方面,建立涉VOCs企业绩效分

级管理机制。

(2.3)高新区内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2.4)固体废弃物

(2.4.1)做好高新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 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2.4.2)入园企业应推行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能耗低、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

(2.4.3)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2.1高新区各区块排水均已实施雨污分流,区块内污水纳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2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均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且达标排放;

2.3高新区内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已建立涉VOCs企业绩效分

级管理机制。

2.4园区内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3.1)高新区各区块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核心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高新区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对不同的减排对象进行分类控制,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 害,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3.3)高新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危 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4)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沿江化工企业搬迁腾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用途变更为“一  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的地块,移出名 录前,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列入优先监管清单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按要求采取风险防控措施。

3.1园区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落实《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核心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相关要求。

3.2高新区已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

3.3 高新区企业均已制定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3.4 园区内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

(4.1.1)高新区依托华能电厂进行集中供热,禁

止使用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进入。

(4.1.2)高新区区域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天然气、蒸汽,无煤炭消费,2025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97800 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2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值控制在464100吨标煤。

(4.1.3)禁燃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

煤锅炉及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4.2)水资源

(4.2.1)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循环用水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

水技术改造。

(4.2.2)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现有企业和高新区开展绿色高质量省级和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 一水多

用和循环利用。(4.2.3)2025年,高新区指标应符合相应行政区域的管控要求,云溪区用水总量2.30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2020年下降6.6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2%。

(4.3)土地资源:在详细规划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报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 建设用地引导指标和工业项目供地负面清单管理。省级园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26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13万元/亩。

4.1园区供热主要依托华能电厂,园区其他工业、生活用能基本为天然气、电能等。园区未引入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

4.2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

4.3统一安排规划土地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

符合

  (三)水环境管理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托湖南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港水质净化厂(原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为:东起随岳高速公路西侧,西抵长江干堤道路西侧,南临规划擂鼓台路、煤灰湖路、兴港路及疏港大道,北至规划环湖路、松阳湖路及其局部所设防涝堤挡水一侧。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1.62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式沉淀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紫外线消毒工艺(辅以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

  根据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港水质净化厂2024年度在线监测数据、2024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以及湖南省岳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湖南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港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托湖南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港水质净化厂处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于2022年3月编制了《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依托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设施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认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两园区现有投产企业和拟建、在建企业可依托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

  (四)大气环境管理

  (1)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凌波湖社区居委会楼顶建设有环境空气质量小微站,根据该站点数据,2024年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024年园区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3.2t/a,VOCs 排放量为113.4t/a。

  (五)土壤环境管理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六)固体废物管理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危险废物产生量1953.25t/a,其中,2024年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1926.28t(含上年度贮存量)。

  (七)投诉及督察整改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35件,已办结35件,办结率100%。

  (八)园区信用评价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发布的《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环发〔2023〕94号),产业园区环保信用等级根据环保信用分值高低分为环保诚信园区、环保合格园区、环保风险园区三个等级。

  环保诚信园区:环保信用分值10分及以上;

  环保合格园区:环保信用分值5分以上,10分以下;

  环保风险园区:环保信用分值5分及以下。

  近年来,园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自查自评分8.5分,为“环保合格园区”。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2024年,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建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方环保管家,并于2024年6月19日签订了《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4-2025年度第三方环保管家技术服务合同》,园区按要求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园区已完成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了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环保培训宣传,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进行了园区引进企业的环境准入分析。

  园区已完成了“一园一档”的建设,主要涵盖园区水环境统计表、园区基本信息、用排水情况、园区总体规划文件及图册、园区成立文件、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应急预案报告及备案文件、园区污水管网图、园区内企业清单及环评批复、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等情况、园区监管与排查情况、园区管网覆盖与污水收集问题排查情况等。

  园区完成了“一企一档”的建设,主要包含了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应急预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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