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新能源汽车用压铸动力外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决定公示
来源:国家安全部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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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创新能源汽车用压铸动力外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查,2025年10月17日,我局拟批准《中创新能源汽车用压铸动力外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432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创新能源汽车用压铸动力外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创新能源汽车用压铸动力外壳项目共分设两个厂区,分别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和湖南城陵矶临港高新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创新能源汽车用压铸动力外壳项目共分设两个厂区,分别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和湖南城陵矶临港高新产业园(14#、15#、21#、22#厂房)内,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517.3平方米。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以下简称“中创空天厂区”)内扩建压铸生产线,具体为对中创空天厂区原料库(二)一半区域进行改建建设铝合金熔铸二厂用于生产压铸所用铝合金熔液,利用原铝合金熔铸车间(改名为“铝合金熔铸一厂”)预留区域建设压铸岛用于生产压铸件,此外配套新建一间配电间;在湖南城陵矶临港高新产业园(以下简称“临港高新产业园厂区”)内租用已建设的15#栋、21#栋、22#栋厂房新建压铸件机加工生产线,14#栋厂房作为仓库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好“六个100%”措施。按照《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渣土物料运输采用密闭或其他遮覆方式,有效减轻施工及运输的扬尘污染影响,施工期场区边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围护结构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作好施工期废水的收集、处理、引流措施,严禁项目废水乱排。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工段或场地除尘洒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临港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后期应做好施工场区占地范围内的生态恢复和绿化工程措施。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创空天厂区各熔化炉废气(含打渣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铝灰渣处理废气等经多管重力除尘器+氧化铝干法吸附+布袋除尘处理,SO2、NOx、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相关标准限值,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打标废气、压铸废气及车间其他未被收集废气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厂房通风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SO2、NOx、颗粒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厂房外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的标准限值。临港高新产业园厂区浸渗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通过干湿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CNC机加工工艺产生的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经各机加设备配套的静电油雾分离器处理后进行集气管网收集有组织排放,各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激光打标废气、去毛刺废气及车间其他未被收集废气通过移动式除尘器、设备自带除尘器、厂房通风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厂房外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标准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港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中创空天厂区东侧、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侧、北侧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临港高新产业园厂区东侧、南侧、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台账。本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两个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得跨厂区互相转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落实中创空天厂区与临港高新产业园厂区的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要求,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建立完善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制度与机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