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销号的请示
市生环委:
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区已完成省环保督察提出的城陵矶新港区1家重点用能单位未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未验先投情况普遍、部分项目节能审查违法未批先建3个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将整改销号资料呈报,恳请市生环委予以核查销号。
当否,请批示。
附件:1.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
题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2.市生环委反馈至各县市区需整改的问题清单
3.佐证资料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整改责任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反馈问题 |
1家重点用能单位未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强化节能监管,压实重点用能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完成情况 |
省环保督察组从省能源监管平台系统中核查到我区一家重点用能单位复星合力公司未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目前我区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我区湖南复星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批复的年综合能耗消费量75729吨标准煤,公司被列入重点用能管理单位。建成运行后,2023年实际年综合能耗消费量1570吨标准煤。该公司已于2024年4月编制完成2023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交至我部和市发改委,2024年5月14日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审核意见为合格。 |
县市区党政 主要负责人意见 |
已完成整改,同意上报销号。
(签字) 年 月 日 |
验收销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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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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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牵头整改 验收单位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市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市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整改责任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反馈问题 |
部分项目节能审查违法未批先建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未批先建问题。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完成情况 |
我区梳理了2018年以来在我区已开工但未办理节能审查、验收、督察的项目,未发现节能审查违法未批先建情况。后期我区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要求办理节能审查、验收等手续。 |
县市区党政 主要负责人意见 |
已完成整改,同意上报销号。
(签字) 年 月 日 |
验收销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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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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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牵头整改 验收单位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市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市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登记表
整改责任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反馈问题 |
项目节能审查未验先投情况普遍 |
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未验先投问题。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完成情况 |
我区未验先投项目为:新型薄板材料项目、华能2×300吨/天多源固废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填料重钙改扩建项目3个项目。目前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1.新型薄板材料项目于2024年5月31日开展了现场监察,经核实,该项目的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配置、能效水平、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方面基本均已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达到投产运行前节能验收标准。我部对其出具了合格的节能监察意见书;2.华能2×300吨/天多源固废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已于2024年5月30日开展了现场监察,经核实,该项目的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计量器具配置、能效水平、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方面基本均已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达到投产运行前节能验收标准;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填料重钙改扩建项目经核实未投产,我部已告知企业,在项目投产之前,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节能验收手续方可投产运行。 |
县市区党政 主要负责人意见 |
已完成整改,同意上报销号。
(签字) 年 月 日 |
验收销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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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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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牵头整改 验收单位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市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市生态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4年上级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任务清单
4 |
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 |
重点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部分陶瓷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准入值,且低于《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基准水平,能耗较高;岳阳市21家重点用能单位中只有14家接入省级平台,其中仅有4家正常上报,其余10家都是断开状态,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质量较差;岳阳县5家和城陵矶新港区1家共6家重点用能单位未向节能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临湘市3家重点用能单位虽然报送了能源利用报告,但存在遗漏能源种类、标准煤折算错误等质量问题,报告不符合要求。 |
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强化节能监管,压实重点用能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
2024年 12月31日 |
岳阳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城陵矶新港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
市发改委 |
经济发展部 |
1.岳阳县组织专业机构对湖南久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单位产品能耗进行核查,出具结论文书,如超标,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经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2.岳阳县、城陵矶新港区分别督促辖区内5家、1家重点用能单位编制2023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3.临湘市对辖区内3家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报告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4.各有关县市区对辖区内已明确的全市21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进行现场核查,督促项目单位安排专人维护,如实上传数据,并确保后续按时上传数据并随时保持在线。(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
5 |
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 |
项目节能审查未验先投情况普遍。督察组检查发现汨罗市、湘阴县等县市区多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均已全部建设完成或部分生产线建设完成投入生产,无一完成了节能验收。进一步调查发现,岳阳市2021年至2023年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共85个,完成节能验收的项目仅1个。 |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未验先投问题。 |
2024年 12月31日 |
各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
市发改委 |
经济发展部 |
1.对全市2021年-2023年85个省市两级节能审查项目进行梳理,督促已完工项目单位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完成节能验收专项监察,出具节能监察建议书。 2.强化节能验收管理。对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完工项目,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在投入生产前进行节能验收,防止再次出现未验先投问题。 |
6 |
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 |
部分项目节能审查违法未批先建。岳阳厚浦国兴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于2023年6月在省投资平台备案,依法应当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督察发现,该项目已建设完成部分建设内容并投入安装调试,但未依法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湖南创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锂物料资源化利用制备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产业化项目于2023年8月在省投资平台备案且已开工建设,依法应当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督察发现,该建设单位虽编制完成节能评估报告初稿但未依法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未批先建问题。 |
2024年 12月31日 |
各县市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
市发改委 |
经济发展部 |
1.湘阴县对岳阳厚浦国兴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创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项目问题开展节能监察,完成行政处罚后按程序开展节能审查。 2.强化节能审查管理。定期调度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履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手续,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