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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城新港通告〔2023〕1号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设立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及湖南省政府相关规定,决定在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两侧设立安全保护区,并埋设相应标桩界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立范围

  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位于城陵矶新港西侧,北起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南至华能电厂,总长度约2514米。根据(国务院令639号)要求,安全保护区范围为从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8米。

  二、安全规定

  1、在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排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安全保护区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专用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它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2、在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进行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堆放、悬挂物品等,必须征得岳阳市地方铁路管理部门同意,与铁路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后报岳阳市地方铁路管理部门备案,严格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

  三、建设审批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建设项目时,要按规定控制新建或改建工程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有效距离,充分考虑该项目或行为对铁路专用线路安全的影响并依法依规办理。

  四、确保安全

  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对发现破坏铁路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五、勘界标桩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经公告后,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勘界图纸并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相关规定

  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等一切活动的,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及湖南省、岳阳市等相关规定。

  七、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信息状态:有效

  信息时效期:202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