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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设立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如对《设立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安全保护区》(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区,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传真:8422226

  电子邮箱:1131691017@qq.com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关于设立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安全保护区的

  通  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及湖南省政府相关规定,决定在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两侧设立安全保护区,并埋设相应标桩界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范围

  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       ),位于松阳湖街道范围内,北起城陵矶松阳湖铁路专用线路新港站,南至华能电厂,总长度约2514米。根据(国务院令639号)要求,安全保护区范围为从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8米(具体范围附图)。

  二、安全规定

  1、在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排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安全保护区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专用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它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2、在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造物等设施,进行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堆放、悬挂物品等,必须征得岳阳市地方铁路管理部门同意,与铁路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后报岳阳市地方铁路管理部门备案,严格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

  三、建设审批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建设项目时,要按规定控制新建或改建工程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有效距离,充分考虑该项目或行为对铁路专用线路安全的影响并依法依规办理。

  四、确保安全

  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对发现破坏铁路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五、勘界标桩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经公告后,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勘界图纸并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相关规定

  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等一切活动的,应该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的相关规定。

  七、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件解释权归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