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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0000块网片、600套架体翻新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岳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0000块网片、600套架体翻新项目(一期)项目

  经审议,2023年7月27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岳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0000块网片、600套架体翻新项目(一期)项目环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岳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0000块网片、600套架体翻新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城陵矶新港区长湖路以北,华港路以西,云港路以南

建设单位

湖南岳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3580平方米,共分为6大区域,即清洗区、焊接区、浸油区、喷涂区,原材料堆场、成品堆场等并配套环保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翻新50000块网片、600套架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须全面落实环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道和其他管线,避免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妥善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采取围挡、覆盖、洒水、道路硬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渣土实行密闭运输,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收集处理”的原则,对项目冲洗废水进行收集、处理。项目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涂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焊接烟尘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汽车维修行业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在厂区内监控点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主要的高噪声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北侧临近交通干线一侧一定距离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达到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妥善处置或利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规范各类排污口标识标牌及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制定和落实相应监测计划。

9、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61t/a,氨氮≤0.0073t/a,VOCs≤1.2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