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港区政务 > 通知公告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中心关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起草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向此电子邮箱发送反馈意见:3020002141@qq.com。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

 

 

城新港发〔2022〕 号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局、中心、公司),各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城陵矶新港区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施方案》印发,请你们认真研究,精密组织,严格推进落实。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 日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

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和《岳阳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要点》(岳跑改办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竞争力,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网上办”,线下“马上办”,“就近办”,现场办理“一次办”,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工作目标

(一)建成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规范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现政务服务网PC端“网上办”、实体大厅端“一窗办”、综合自助一体机“自助办”、移动手机端“掌上办”的“四端协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政务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和企业充分享受政务服务改革红利。

(三)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1.各具有审批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结合贯彻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全面准确、合法有效、动态管理、便于应用”的原则,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2.规范办事指南。在编制事项清单标准化目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要素,相同层级和内容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二)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

1.建设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依托省、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在新港区门户网站部署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2.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网上办事平台。我区承接的全部经济社会权限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受理、审批、发证。有需要办事人员进行自主申报的独立办事平台的事项由审批部门定期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数据上传。

(三)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1.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服务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服务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改革,推进实体政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趟往返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的问题,为实现网上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加强经费保障。为保障全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政务公开办负责按季度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加强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