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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中心关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起草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向此电子邮箱发送反馈意见:3020002141@qq.com。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

 

城新港发〔2022〕 号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局、中心、公司),各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印发,请你们认真研究,精密组织,严格推进落实。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

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现就新港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推进新港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服务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各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二、实施范围

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新港区、岳阳自贸片区部门(单位)。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明确牵头科室,推进审批集中。各部门要明确一个牵头科室,将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牵头科室集中,其中审批服务办件量较大、职能分散的部门,在牵头科室加挂“审批服务科”牌子,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并建立健全内部科室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审批服务科室牵头、多个科室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二)明确分管领导,配强工作人员。各部门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审批服务工作,统筹解决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任命1名副部长及以上干部担任本部门首席审批员;挑选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根据审批工作量确定人数)。专业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行政审批流程。(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三)清理规范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各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梳理确定入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步向政务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要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入驻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成时限:2022年8月15日前)

(四)完成审批授权,人员集中到位。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对需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及专业性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初审权;对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或赋权单位要求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授予首席审批员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首席审批员其他相关权限。首席审批员确定后,各部门要及时全面授权,并确保首席审批员和窗口工作人员按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五)创新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总要求,全面推行集成服务,着力构建审批服务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等审批新机制。以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作为切入点,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集成优化等方式,建立起部门间关联性审批服务事项协同审批机制,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派驻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仍保留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并向派出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二)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对各部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未经新港区管委会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撤窗或撤回已入驻办理事项。要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推进事项精细化、颗粒化梳理,不断提升事项办理的便利度。

(三)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等运行模式,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协调,负责审批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负责政务大厅日常管理,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清理规范入驻事项。

(三)完成检查验收。新港区纪工委适时组织开展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检查验收,进行改革成效全面评估,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