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支持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 奖补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XGQDR—2022—00001
城新港发〔2022〕8号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岳阳市支持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岳阳市支持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措施的实施细则》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岳阳市支持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措施:1.奖补措施 岳政办发[2021]10号.pdf
岳阳市支持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措施的实施细则:2.实施细则 城新港发[2022]8号.pdf
为规范岳阳市支持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支持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措施>的通知》(岳政办发〔2021〕10号,以下简称《奖补措施》),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奖补对象
符合《奖补措施》规定的相关企业。
二、奖补标准
《奖补措施》第一至三条规定的奖补事项按相应标准执行。
三、受理审查机构
《奖补措施》第一二条规定的奖补事项由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企业服务部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注册企业的申报除外);《奖补措施》第三条规定的奖补事项及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注册企业申报的第二条奖补事项,由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转交给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进行复审。
四、申报和审批流程
(一)申报。奖补资金每年核发一次(需以全年运营情况整体申报),符合条件的奖补对象应于次年3月10日前向初审机构提交申报期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合法有效、真实齐全,申报材料主要如下,详见附件:
1.奖补资金申请表;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运营情况、发展前景以及申请资金的主要内容、金额和依据;
3.相关证明材料;
4.法律责任承诺函;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确定拟奖补对象及金额。初审机构应当在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转交复审机构进行复审,复审机构在收到初审机构转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审机构将通过复审的申报对象汇总后拟定奖补方案,提交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审核。
(三)审定。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将审核通过的奖补方案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公示。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将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的奖补方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五)奖补资金的拨付。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按市政府审定的奖补对象和金额拨付奖补资金。
五、奖补资金申请对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贿赂等非法方式骗取奖补资金,否则将取消其奖补资格,追回奖补资金,并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奖补措施》一致。《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印发<关于促进岳阳城陵矶"一区一港四口岸"加快发展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城新港发〔2019〕2号)同时废止。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1.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2.申报口岸平台、进出口、货代奖补资金所需资料清单
3.申报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相关奖补资金所需资料清单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
城陵矶口岸开放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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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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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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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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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资金 计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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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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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部门 意 见 |
经办人意见: |
审核意见(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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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部门 意 见 |
经办人意见: |
复核意见(公章): |
附件2:
申报口岸平台、进出口、货代奖补资金
所需资料清单
一、申报鼓励口岸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城陵矶口岸奖励资金需提供
(一)申报肉类查验平台运营奖励的企业需提供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含运营情况、奖励金额等);
2.奖补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平台资格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海关部门认定的申报期内进口肉类统计表;
6.法律责任承诺函;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鼓励进出口、货代企业发挥口岸功能,依托城陵矶口岸从事国际贸易奖励资金需提供
(一)申报鼓励进出口企业依托城陵矶口岸从事粮食、汽车整车、肉类进口业务奖励的企业需提供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含运营情况、奖励金额等);
2.奖补资金申请表;
3.进出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进口合同复印件;
5.海关进出口报关、验放证明材料;
6.进口完税证明;
7.法律责任承诺函;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鼓励进出口企业依托城陵矶口岸从事一般外贸货物进出口业务奖励的企业需提供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含运营情况、奖励金额等);
2.奖补资金申请表;
3.进出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进出口合同复印件;
5.海关进出口报关、验放证明材料;
6.进出口完税证明;
7.法律责任承诺函;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鼓励货代企业依托城陵矶口岸从事货代业务奖励的企业需提供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含运营情况、奖励金额等);
2.奖补资金申请表;
3.进出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货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货物代理合同;
6.海关进出口报关、验放证明材料;
7.货物代理委托人对货代企业申报奖励资金无异议的说明;
8.法律责任承诺函;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3
申报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相关奖补资金
所需资料清单
一、申报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租金补贴的企业需提供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含运营情况、补贴金额等);
2.奖补资金申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厂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复印件;
5.上年度外贸进出口统计表,外贸数据由城陵矶综合保 税区管委会向海关核实并加盖海关印章;
6.法律责任承诺函;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进出口企业通关奖励的企业需提供
1.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含运营情况、奖励金额等);
2.奖补资金申报表;
3.进出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提供的申报台账、报关单、验放单等证明材料;
5.进出口贸易统计表(注明加工贸易及非加工贸易),非加工贸易部分数据由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向海关或市商务粮食局核实并加盖相关印章,加工贸易部分数据由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向市商务粮食局核实并加盖相关印章。
三、申报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区间物流补贴需提供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含运营情况、补贴金额等);
2.奖补资金申报表;
3.进出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提供的进出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的进(出)境货物 备案清单等原始证明材料;
5.企业进出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的进出卡口次数核实证明 材料(注明港口物流及机场物流),由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向海关核实;
6.法律责任承诺函;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信息状态:有效
信息时效期:202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