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临港高新技术开发产业园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管理现状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位于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园区代码S438090,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新材料、高技术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四大产业,核准范围面积18.151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内容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规划用地行政隶属云溪区永济乡、云溪乡,规划范围东起随岳高速公路西侧,西抵长江干堤道路西侧,南临规划擂鼓台路、煤灰湖路、兴港路及疏港大道,北至规划环湖路、松阳湖路及其局部所设防涝堤挡水一侧,环评批复文号湘环评〔2012〕293号。目前已完成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21〕33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完成GDP275.2亿元,同比增长47.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5.2亿元,同比增长17.6%。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166亿元,同比增长47.4%;完成全域财税收入62.6亿元,增长26.3%;完成进出口总额528.6亿元,同比增长44.4%;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360亿元,同比增长47.9%,主要经济指标保持高速增长,增幅排名持续保持全市第一,经济发展持续强劲。获批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顺利通过国家高新区验收评审。
(二)外向经济发展情况。紧紧依托“一区一港四口岸”平台优势,外向型经济持续升温。城陵矶全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0.08万标箱,其中城陵矶新港区全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0.06万标箱,在长江沿线港口业务普遍下滑的形势下保持了逆势上扬。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66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63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3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66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21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51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8个,未完成验收的有9家(正在建设),有6家做环评登记表或无需环评不需要验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36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23个,无需备案企业有7家。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38个,应办理排污许可申报但未办理的企业有0家。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湘环评〔2012〕293号)指出:化学需氧量4441t/a,氨氮592t/a,二氧化硫472t/a,氮氧化物2384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11年11月,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对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2年9月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湘环评﹝2012﹞293号,具体批复内容概要及落实情况见表1。
表1 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落实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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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划布局 |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核心区自北向南依次布置三类、二类、一类工业用地、商业和居住用地(仅用于区域居民安置),规划区西侧靠长江段布设港口用地、铁路等交通用地、仓储用地,在工业用地周围及工业用地与居住区之间、核心区边缘做好绿化隔离。 |
根据现状调查,园区已开发地块未完全按照用地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区存在产业布局不够集中,不同产业的企业交叉布局的现象。未形成了新材料区、高技术服务区(包括港口航运物流区、港口综合配套区)、高端装备制造区、电子信息产业区“四区”功能区空间结构。园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周边居民点保持了适当距离。 |
已落实 |
2 |
产业定位 |
严格执行开发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禁止引入铅、锌、铬等重污染冶炼行业、纺织印染、炼油、农药工业、来料加工的海外废金属、塑料、纸张加工等工业进入产业区;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达标排放,对区域内已建的部分与核心区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应制定淘汰退出计划,逐步退出核心区。 |
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入园项目选址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园区共布置四大产业:新材料、高技术服务、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目前引入的项目无铅、锌、铬等重污染冶炼行业、纺织印染、炼油、农药工业、来料加工的海外废金属、塑料、纸张加工等工业进入产业区;园区内现有1家化工生产企业在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该企业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为复混肥料制造、磷肥制造企业,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公告》(2020年6月23日)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可知,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被列入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内。 |
已落实 |
3 |
废水治理 |
规划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象骨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度,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确保规划区内污水全面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长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由管网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外排长江。 |
截污、排污管网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开发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现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纳污管网已建成,开发区18.151平方公里内的安置房的污水管网全覆盖收集,入园企业全部接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开发区内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均需先经过一级预处理并达标后再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象骨港前池,由象骨港排涝站电排入长江。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一级A标准。 |
已落实 |
4 |
废气治理 |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产业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核心区依托华能电厂进行集中供热,区域内禁止使用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进入,禁止引进SO2、NOx排放量大的行业和项目,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督促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相互影响。 |
供热依托华能电厂,工业、生活用能基本为天然气、电能等。开发区未引入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均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园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周边居民点保持了适当距离;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属于SO2外排量大的生产企业,已停产,该企业属于化工生产企业,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公告》(2020年6月23日)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可知,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被列入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内,目前该企业正在关停。 |
已落实 |
5 |
固废处置 |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废废物产生量;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开发区内不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处理处置场,目前片区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送至开发区范围外垃圾处理厂(岳阳市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实现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各企业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处置,区内未统一建设危废贮存及处置场所,各企业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6 |
环境风险防范 |
园区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新港区建立了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临港新区分局;开发区已于2019年12月18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分别在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430603-2019-012-G。 |
已落实 |
7 |
移民安置 |
按产业园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已建凌泊湖安置区,分三期建设,可安置居民约1900多户,一期、二期已建成并对已拆迁居民进行安置。 |
已落实 |
8 |
总量控制 |
污染物总量指标:二氧化硫:472t/a,氮氧化物:2384t/a,COD:4441t/a,氨氮:592 t/a。 |
根据本次跟踪评价统计,目前开发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 |
已落实 |
9 |
生态修复与建设 |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核心区位于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岳阳市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申请调整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使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核心区符合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经调整后的《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保护区范围外,距离保护区实验区最近约3km。 |
已落实 |
按原规划环评要求,应对高新区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原规划环评提出的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见表2。
表2 原环评监测方案要求及落实情况
类别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断面设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落实 情况 |
备注 |
环境质量 |
空气环境 |
核心区上、下风向各设一个监测点 |
SO2、NO2、PM10、TSP |
每年2次、冬夏各1次 |
已落实 |
目前园区已建成空气微站1个,即凌泊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站点,监测因子8项为PM10、PM2.5、SO2、NO2、CO、O3、温度、湿度。 |
水环境 |
地表水:长江核心区污水排放口上、下游500m各设一个断面 |
pH、COD、DO、BOD5、NH3-N、TP、SS、石油类;Cu、Pb、Zn、Cd、Hg、AS、cr6+、Ni、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有机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菌群 |
枯、平、丰水期各1次 |
已落实 |
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统筹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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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用地各边界 |
等效连续A声级 |
半年一次,分昼夜进行 |
未落实 |
正在建设噪声在线监测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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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 |
废气 |
各类炉窑烟气 |
SO2、烟尘、粉尘 |
每季度一次 |
已落实 |
由企业根据环评等要求自行安排监测 |
工艺废气 |
根据各企业确定 |
每季度一次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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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湖中心小学、永济小学、老沟村 |
SO2、烟尘、粉尘 |
每季度一次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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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污染源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 |
废水量、pH、CODCr、氨氮、BOD5、SS、石油类、苯系物和挥发酚 |
废水量和COD、氨氮在线监测 |
已落实 |
由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控系统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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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的污水排放口 |
废水量、COD、pH、石油类、氨氮、挥发酚和本企业的特征污染因子、一类污染物 |
半年一次 |
已落实 |
由企业根据环评等要求自行安排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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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下水排口 |
pH、COD、石油类、氨氮、挥分酚 |
半年一次 |
已落实 |
根据对高新区现状调查,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由园区已建成1个空气微站进行监测、水环境质量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统筹监测、企业废气和废水污染源监测由企业根据环评等要求自行安排监测、污水处理厂排水口监测由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控系统进行监测。目前高新区缺乏对园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工业用地各边界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正在建设噪声在线监测点位。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2020年11月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省建立“1+4+14+860”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以下简称“准入清单”。根据该准入清单,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能源利用重点管控区,开发区属于洞庭湖片区。
从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来看,园区存在“散乱污”企业,应加强整治;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公告》(2020年6月23日)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可知,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被列入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内。目前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岳阳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岳阳新港工贸有限公司、岳阳凯门科技有限公司已关闭退出。
另对照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现状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3。
表3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实际情况 |
相符性 |
空间布局约束 |
(1)限制发展三类工业,区域内三类工业用地仅允许用于涉及三类工业的高新企业引进和发展鼓励类高新技术项目的预留用地。 |
目前三类工业用地上引入了部分二类工业项目(湖南九鼎农牧有限公司、岳阳市临港富强混凝土管桩有限公司、湖南九鼎动物营养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岳阳)有限公司),无三类工业项目引入。 |
符合 |
(2)禁止引入铅、锌、铬等重污染冶炼行业、纺织印染、炼油、农药工业,来料加工的海外废金属、塑料、纸张加工等工业进入开发区。 |
园区未引进铅、锌、铬等重污染冶炼行业、纺织印染、炼油、农药等企业进入开发区,未引进来料加工的海外废金属、塑料、纸张加工等企业进入开发区。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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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限制石化、有机化工等化工项目建设。 |
园区限制石化、有机化工等化工项目入驻。目前园区有2家化工企业,包括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和岳阳凯门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为复混肥料制造、磷肥制造企业,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公告》(2020年6月23日)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可知,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被列入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内。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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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废水:开发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完善片区雨、污管网建设,区域内污水纳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象骨港,最终排入长江。开发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排至白杨湖、松阳湖和象骨港。 |
园区内已建排水管网已实施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及处理系统均做好了防渗措施,纳管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象骨港,最终排入长江。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就近排入临近水体。 |
符合 |
废气:(1)禁止引进SO2、NOx排放量大的行业和项目。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2)推进源头管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对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VOCs产生量;强化末端治理,完成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3)开发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有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能够达标排放;园区内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属于SO2外排量大的生产企业,该企业属于化工生产企业,位于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公告》(2020年6月23日)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可知,岳阳中天石化有限公司被列入关闭退出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内,目前该企业暂未完成搬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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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做好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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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1)开发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核心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所在区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措施;(3)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园区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落实《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核心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 |
符合 |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调查,实施综合性治理措施,分阶段、分区域、按类别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
未涉及污染地块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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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能源:(1)开发区依托华能电厂进行集中供热,禁止使用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进入;(2)区域(不包括白杨湖片区范围)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天然气、蒸汽,无煤炭消费,能源消耗预测情况为:2020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514000吨标煤。2020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67吨标煤/万元,消耗量当量控制在154800吨标煤;2025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97800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2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值控制在464100吨标煤;(3)区域(白杨湖片区)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天然气和柴油,无煤炭消费,能源消耗预测情况为:2020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2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控制在4409.2吨标煤;2025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45750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183吨标煤/万元。区域“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耗增量控制在41300吨标煤。 |
园区供热主要依托华能电厂,其它园区工业、生活用能基本为天然气、电能等。开发区未引入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 |
符合 |
水资源:加强工业节水,重点开展相关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支持引导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继续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2020年,云溪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4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9立方米/万元。 |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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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新增工业企业应纳入产业园区统一布局,工业园区发展用地纳入相应的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统一安排规划用地,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现代物流产业、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粮油加工产业投资强度拟定标准分别为200万元/亩、230万元/亩、210万元/亩、210万元/亩、150万元/亩、300万元/亩。 |
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 |
符合 |
由此可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湖南九鼎农牧有限公司、岳阳市临港富强混凝土管桩有限公司、湖南九鼎动物营养研究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岳阳)有限公司等企业布置在三类工业用地,与规划的用地性质不相符。
“三线一单”保障措施: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并未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明显影响,为保障“三线一单”落到实处,拟采取如下针对性防范措施。
a、生态红线不触犯
应严格控制园区的开发建设范围,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同时,为保障开发区内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受影响,应尽量利用自然山体林地作为屏障进行生态隔离,没有自然山体的地方应在各保护目标周边都设置不少于20m的生态隔离带,采用绿化防护带的形式进行生态隔离保护,植被以相对低矮的绿篱和草坪、花坛为主。一些污染较大的生产企业周边也设置不低于30m的绿化隔离带,种植枝叶茂盛、叶面粗糙的乔木,同时合理配置一些灌木。
b、环境质量底线要坚守
为确保园区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首先必须严格企业准入,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来引进企业,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得入园;其次,严格排放标准。所有入园企业和项目都必须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批复标准。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都必须停产整改。企业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对主要环保设施加强运行维护和监管,杜绝事故排放。同时,园区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企业废水能有效收集处理,避免随意排放。生产能源应优先使用电,从源头上减轻污染物的排放。对重点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加强监督与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另外,各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控制力度,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引入废水资源化技术,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c、资源利用上线不突破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首先得制定各类资源的利用上线。其中,园区土地开发利用上线不得超过岳阳市土地资源的可供给量;园区开发建设要严格控制用地比例,不得占用农林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其次,根据园区的发展规模合理规划给水设施。园区开发力度大,用水需求大,应优先考虑供水厂的建设,取水水源应满足供水水量、水质的要求。同时,根据园区目前的供电现状,结合规划发展情况合理估算园区的用电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供电设施的基础上填平补齐相关设施,保障园区的用电。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30000m3/d,实际处理规模1484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好氧、厌氧生物,芬顿+砂滤深度处理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8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408.32m3/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8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无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45.8t/a,氨氮73.18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陆城,水功能区划Ⅲ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无“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1个,已完成整治1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园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开发产业园区(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污水排放评估报告》正在编制中。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17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0倍。
2020年园区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4.63t/a,氮氧化物19.9t/a,VOCs 163.5t/a。
2021年园区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4.45t/a,氮氧化物15.95t/a,VOCs 133.5t/a。
较2020年二氧化硫下降了3.89%、氮氧化物下降了19.8%、VOCs下降了18.3%。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建成空气微1个即凌泊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站点,监测因子8项为PM10、PM2.5、SO2、NO2、CO、O3、温度、湿度。全年达标率为100%。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35个,产生量 1619623.829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1535671.932t/a,自行处置0 t/a,外委处置29758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59个,产生量1598214.14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1264.871564t/a。
园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35件,已完成整改35件,完成率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1件,已完成整改1件,完成率100%。
(八)园区信用评价
表4 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自评表
序号 |
一级评价指标 |
二级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分) |
园区自评分值(分) |
1 |
环境准入管理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
-1 |
0 |
2 |
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2 |
0 |
||
3 |
建设项目环评 |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
-1 |
0 |
|
4 |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1 |
0 |
||
5 |
环境基础设施 |
废水收集处理 |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
-3 |
0 |
6 |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
-2 |
0 |
||
7 |
废气治理与管理 |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
-1 |
0 |
|
8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
-1 |
0 |
||
9 |
固废处置 |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
-1 |
0 |
|
10 |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
-2 |
0 |
||
11 |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
监测能力 |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2 |
0 |
12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
-1 |
0 |
||
13 |
监管能力 |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
+1 |
+1 |
|
14 |
信息化建设 |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
-1 |
0 |
|
15 |
环境信息公开 |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
-1 |
0 |
|
16 |
环境风险防控 |
环境风险排查 |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
-2 |
0 |
17 |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
+1 |
0 |
|
18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 |
0 |
||
19 |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1 |
0 |
||
20 |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
-1 |
0 |
||
21 |
风险防控体系 |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1 |
0 |
|
22 |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
-4 |
0 |
||
23 |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
-3 |
0 |
||
24 |
环境综合治理 |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
+1 |
+1 |
25 |
总分值 |
11 |
|||
26 |
环保信用等级 |
环保诚信园区 |
|||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环境管理,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1]31号)文件要求,我园区积极响应,引进第三方治理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作为园区“环保管家”,进一步提高临港高新产业园区整体环保管理水平。
“环保管家”于2021年5月进驻园区,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协助园区完成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并编制自查报告
自3月开始,协助园区撰写了《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并提交至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后续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初审要求,对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2020年度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总结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在“湖南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填报该产业园区的环保信用相关信息、提交承诺书和电子版环保信用评价自查报告。
2.园区招商项目咨询
对园区招商项目进行环保预审,根据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产业定位、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方面进行审核,从环境可行性角度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专业的环保预审意见
3.企业环保问题咨询
对园区企业提出的环保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主要涉及排污许可证申请、固定污染源登记、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自行监测、危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4.环保培训
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的企业召开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等规范化管理培训。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水平,“环保管家”协助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于2021年6月3日在新港区通关服务中心二楼大会议室举办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等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议。
该次环保培训的主要培训内容为:在新的固废法发布实施下《如何做好202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普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湖南省信访条例》、领取排污许可证后工作开展培训(包括执行报告、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解读《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对企业的意义。
同时,为了做好6·5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配合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完成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册。
5.入园企业筛查
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提供企业名单,对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86家企业进行环保摸底调查,主要调查企业各环保手续合规性、排污许可证填报准确性、企业日常环保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建设、环保管理台账、自行监测、应急演练等)以及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保税区外)企业环保调查报告》。同时,根据每月工作情况编制完成每月分析报告。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针对2020年度园区自评估报告中暴露的问题,岳阳临港高新技术开发产业园区在2021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2021年度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实施有效的方法措施,为避免扬尘反复污染。园区建筑工地、裸露空地、堆土扬尘均采取用绿网覆盖,建筑工地分时段开启雾炮车进行喷淋降尘。
管道检测及疏通。我区聘请了岳阳市市政维护管理处和长沙大麓科技有限公司对辖区的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检测和维护疏通。截至目前,共清理疏通了雨水管道87公里,污水管道37公里,对16处雨水篦混入污水管道采取了工程措施进行整改(云港路5处,华港路2处,华兴路7处,象骨港路2处),对4处自然水体接入污水管道进行了封堵(北湖套3处检测井及西干渠1处),对2处企业雨水混入污水管道进行了截流(九鼎2处),对1处污水管道渗漏点进行了修复(长江大道污水检测井),对1处建筑工地污水接入雨水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完成了整改。(谭家湖项目)
对辖区内企业雨污排放进行排查。通过对企业管网图纸收集、现场初步摸排截至目前,已督促六九零六、华新水泥、凯门科技、道道全、万企国际、华琨产业园、中天石化、际华三五一七、科德、富强管桩等共计18家企业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出于成本因素考虑,对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的责任担当。
2.园区部分企业排污许可、应急预案等材料缺失或不完善,相关资料台账有待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进一步联合三方环保管家,对园区企业开展针对性环保培训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园区环保氛围,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企业重视环保工作,将各项环保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巡查力度,配强监管力量。联合环保管家与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对园区企业个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检查方案并进行突击排查,对于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3.强化三方治理,规范日常管理。将日常巡查、重点监管、一企一管、在线监测等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将日常管理做细做实,杜绝各项环保隐患。
4.强化企业帮扶,助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建立规范化台账记录,备齐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等基本材料;同时通过三方环保管家进企业排查,逐个梳理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解决问题。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