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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金融部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新港区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 知

各部门、各中心:

现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2020年-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遵照执行。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金融部

2020年6月3日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2020-2021年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参照《岳阳市2020年-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详见附表),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纳入电子卖场,不再纳人集中采购的范围。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具体限额标准为: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0万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以上。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湖南省财政制定的标准200万元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要求

预算单位对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资金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当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采购人不得利用电子卖场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单次采购预算达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单次采购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采购人可以明确提出采购需求清单且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或工程量清单经投资评审的工程项目,经财政部门同意,可在电子卖场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