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港区政务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二)

根据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问题严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督察发现,岳阳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被动应付多,监管过程重形式走过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迟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依法履职不到位,有关问题解决重视不够。红线意识淡薄,企业违法行为未及时遏制。

二、 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

三、整改措施

1.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学以致用,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

2.坚持把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考核成果运用到选拔任用工作中。

3.严格按湘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压实党工委、管委会和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落实。

四、整治目标达成情况

今年以来,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问题,通过上述措施,区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区内任务责任分解,由责任单位层层细化,联点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压力有效传导。区内各部门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段钧溢   联系电话:15073070999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