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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散乱污” 企业整治不彻底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反馈“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按照《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和长效管理措施。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 坚持高位推动,突出精心部署。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上,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党工委书记李建华亲自挂帅主抓,召开会议,精心部署,高位推动,确保整改任务落实。

2. 制定整改方案,强调工作要求。我区党工委、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等研究制定方案,按照“一项任务、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问题,迅速组织部署,加强监督巡查,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散乱污”企业摸排和整治的长效管理措施。

3. 加强摸排调度,落实主体责任。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与质量。并按照《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开始对全区企业开展摸排,未发现我区存在“散乱污”相关企业。

三、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与巡查力度,强化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李  松,联系电话:0730-8422180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