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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

根据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相关建筑工地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建筑工地环境管理粗放,普遍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粗放、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 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监督建筑工地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文明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达到“六个100%”要求。已按要求阶段性完成整改任务,后续持续推进。

三、整改措施

1、联合质安分站对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没有按照“6个100%”要求施工作业的单位,下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后续持续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工作,“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导施工企业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标准施工作业培训及观摩等活动提高单位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标准化施工作业流程。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尹尚强    联系电话:18673033363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