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本田岳阳博鑫4S店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东风本田岳阳博鑫4S店建设项目
经审议,2021年2月3日,我局拟批准《东风本田岳阳博鑫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风本田岳阳博鑫4S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城陵矶新港区临港国际汽车城 |
建设单位 |
岳阳博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博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租赁城陵矶新港区临港国际汽车城原雷诺4S店闲置厂房,建设东风本田岳阳博鑫4S店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080 m2,主要从事新车销售、汽车维修保养、零配件销售等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保养区、修理工位、钣金区及作业空间、新车展厅、食堂、办公区以及配套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和汽车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金属镍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4中其他区域的废水排放标准、其他指标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喷烤漆房废气和调漆间废气经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限值、漆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制要求后通过20 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零部件擦拭废气和喷漆烤漆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规定的限值标准。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东、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旧轮胎、废零部件、废油抹布、废手套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蓄电池、废机油、废刹车油、废过滤棉与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漆渣、废机油滤芯、废油漆桶和废稀释剂桶、废机油瓶、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和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66 t/a、氨氮≤0.0066t/a,VOCs≤0.0708 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