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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城陵矶新港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岳阳城陵矶新港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岳阳城陵矶新港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

经审议,2020年9月25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城陵矶新港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城陵矶新港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城陵矶新港区格石岭

建设单位

湖南省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1240.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5万元),在城陵矶新港区格石岭建设烟花爆竹堆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7217 m2,布置地面箱位332TEU,其中,《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第1.3项(烟花爆竹)、1.4项(烟花爆竹)危化品集装箱地面箱位数252TEU,其它危化品集装箱地面箱位数80TEU。堆场年周转量6TEU。堆场区与云港大道之间新建1条连接道路,路面宽度为12 m,道路总长204 m。项目禁止堆存第2类气体、1.1项、1.2项和1.5项及1.6项爆炸品、4.1类自反应物质和固体退敏爆炸品、第6.2类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以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剧毒类化学物质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物质。硝酸铵类物质,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也不得在场内存放。项目禁止突破各类别危化品最大设计储存能力,禁止更换危化品集装箱或罐箱的设计分区堆放位置。不得在堆场内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拆装箱及拼箱作业(除海关查验外)、以及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清洗及维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道和其它管线,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妥善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禁止就近设置排污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采取围档、覆盖、洒水、道路硬化、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渣土实行密闭运输,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收集后统一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堆场危化品储罐大小呼吸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要求;车辆运输中产生的汽车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喷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合格的烟花爆竹、危化品、废油毡、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废弃的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岳阳城陵矶新港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工程地下水、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应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环境事故应急处置。

7、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0.09 t/a,氨氮≤0.009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