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关于退还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的公告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相关规定,2019年1月1日起,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已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已在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共计56个项目(详见附件),请以上项目的建设单位,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向新港区规划建设部申请办理施工图审查服务费退还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须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支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为2017年1月1日以后与市施工图审查中心签订的审查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及审查合同必须齐全,金额对应一致,且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和审图机构公章。
二、建设单位须提供新港区规划建设部办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附件内办理备案的项目),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新港区规划建设部负责施工图审查费用退还的受理工作,咨询电话:0730-8422826。
新港区规划建设部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