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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联系人:王超智    电话:0730-841 9129

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

1

内湖污染问题依旧突出,优良率仅为20%。市城区范围内各内湖水质呈现富营养化甚至演变为黑臭水体。

2020年12月31日

已完成整改,持续推进中。

    根据城陵矶新港区制定的《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芭蕉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我区主要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1、着力实施截污工程。持续加大污水管网投入力度,近两年,新港区先后完成了海关路、联港路、洪源路、桂花园路等处5.5千米污水主管网建设,以及白湖套雨污收集系统3.7千米污水管网和1.3千米雨水箱涵建设,总长度已超额完成预定整改计划。截至目前,我区共建成污水管网60余千米、提升泵站1座,日提升能力7万吨,核心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

2、全面整治面源污染。加强芭蕉湖的管护治理,每周不定时巡湖,按时对排污渠道沿线垃圾及水面漂浮物打捞清理;积极协调两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依法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地,与芭蕉湖渔民沟通协商,合理投放鱼种和数量,引导渔民禁止投肥投饵养殖,全力做到人放天养。配合两区开展芭蕉湖水域内非渔业生产船舶联合整治行动,对水上涉及餐饮、休闲及娱乐船舶强制拆解上岸,水域内船舶数量明显减少。

3、从严监管工业企业。严格控制流域内新增造纸、制药、化工、印染等水污染企业。全面加强流域内现有工业企业排污监管,确保了外排废水稳定达标。

4、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明确了禁止填湖建违、禁养退渔等内容及要求,严格控制入湖排污总量,保护环湖缓冲水体和生态体系。二是以湖长制为基础,加强与两区联动协作,建立湖长制成员单位的联动监管机制,联合打击了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行为。

   自2019年10月至今,芭蕉湖湖体水质均为三类水质,水质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