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经审议,2020年5月26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岳阳城陵矶新港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499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1万元),在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东侧为连城路,西侧为长江大道,南侧为象骨港路,北侧为连湖路)建设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厂区用地面积370020m2(合555.04亩),总建筑面积182052.98 m2,,主要建设铝锂熔铸车间、铝合金熔铸车间、挤压件车间、环筒件车间、薄壁件车间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和办公生活设施。项目设计年产能12400t,其中铝锂合金铸锭1000t;环筒件5625t;航空、航天、军工用环形件4625t;核工业、交通运输、武器装备用筒件1000t;挤压件5000t,其中挤压型材3000t,挤制管材1000t,挤制棒材1000t;薄壁件775t,其中贮箱壁板、舱段壁板335t,贮箱瓜瓣270t,贮箱及其它薄壁筒件70t,贮箱封头、封底100t。本次环评不涉及二期工程和一期工程范围内的预留用地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道和其它管线,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妥善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禁止就近设置排污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采取围档、覆盖、洒水、道路硬化、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渣土实行密闭运输,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收集后统一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铝合金熔铸车间在熔化、扒渣、精炼、渣处理系统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及熔铝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经熟石灰+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铝锂熔铸车间在物料转移(炉口排放熔化烟尘)、精炼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经熟石灰+布袋除尘设施处理,以上废气中颗粒物(烟尘)、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分别通过20m高的1#、2#排气筒排放;铝合金熔铸车间、铝锂熔铸车间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烟尘)、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镍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从严执行上述标准中相关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挤压车间模具蚀洗间碱雾废气和模具氮化间含氨废气分别收集经喷淋装置处理,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碱雾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中的标准后通过20m高3#排气筒排放。挤压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氨需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加强厂内废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处理,确保臭气(氨、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外排。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薄壁、挤压车间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北侧、西侧临近交通干线一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厂界东侧和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灰渣、残渣、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耐火材料、废CFF过滤板等一般固废妥善收集处理;除尘收集的粉尘参照危废管理,送至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乳液桶、废乳液、含油浮渣和污泥、浮油、蚀洗槽铝残渣、实验室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4.8 t/a,氨氮≤0.5 t/a,SO2≤0.2 t/a,NOX≤1.0 t/a,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