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反馈问题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联系人:陈伟林 电话:0730-8422379
省级环保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表
公示单位(盖章):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
问题内容 |
整改要求 |
整改 时限 |
牵头 领导 |
主体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监管责任 单 位 |
完 成 情 况 |
部门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部门决策时忽视生态环境成本,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后又往往互相推诿。 |
将部门履行环保职责纳入日常督查和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定期开展督查,对忽视环境保护,决策不当、履职不力、整改不力等予以严肃问责。 |
立行立改 |
彭公穆 |
监察室 |
凤灵君 |
市委问责办 |
按照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省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城新港发[2018]26号)要求,我区纪工委监察室、绩效评估考核办将各部门履行环保职责纳入日常督查和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定期开展督查,对忽视环境保护,决策不当、履职不力、整改不力等问题予以严肃问责,并将问责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2018年11月至今,纪工委监察室、绩效评估考核办分别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组和市、区领导交办的环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5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
意见反馈联系人:陈伟林 电话:0730-8422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