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港区政务 > 通知公告

新建年产8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 项目拟审批公示

新建年产8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目

经审议,2019年8月21日,我局拟批准《新建年产8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8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云欣路以东

建设单位

湖南公元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在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云欣路以东新建年产8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19364 m2,建设内容包括:1~4#生产车间、辅助车间一、辅助车间二、办公楼、科研楼等附属建筑、并配套消防、环保、给排水、电力等设施。项目所用原材料均为新料,不得使用任何再生料,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回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禁止就近设置排污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采取围挡、覆盖、洒水、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渣土实行密闭运输,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建筑垃圾、废弃建筑材料收集后统一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碱液喷淋废水经厂区调节池中和调节,以上废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1#车间:PE/PPR管材不合格品/边角料的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热熔、挤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后通过15 m高1#排气筒排放。2#车间:项目配料、投料及混料产生的粉尘微负压收集、PVC管材不合格品/边角料破碎产生的粉尘集气罩收集后一起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后通过20 m高2#排气筒排放;热熔、挤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后通过20 m高3#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食堂餐饮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主要的声源设备(破碎机、空压机、水泵等)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西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0.811 t/a,氨氮≤0.081 t/a,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VOCs≤0.442 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