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69308 万件冲压零件项目拟审批公示
年产 69308 万件冲压零件项目
经审议,2019年7月11日,我局拟批准《年产 69308 万件冲压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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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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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 69308 万件冲压零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财钰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在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建设年产69308万件冲压零件项目。项目租用保税区二期一栋一层标准化厂房,总占地面积为7700 m2,厂房分为生产区、清洗区、成品区、模修区、仓储区和办公区,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使用热镀锌板、不锈钢板、铝板等均为成品,不得涉及热浸锌、渗氮等加工工艺。项目超声清洗使用除脂清洗液,不得涉及酸洗工艺。模具维修只涉及日常护理及简单维修,模具出现较大损坏时返厂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碱洗产生废槽液及清洗废水在清洗槽内酸碱中和处理、超声波清洗后的二次清水洗水,以上废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平整裁切、冲裁、攻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冲切过程中产生的VOCs应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主要的声源设备(冲床、送料机、空压机)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超声波清洗产生废槽液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0.11 t/a,氨氮≤0.01 t/a,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VOCs≤0.4 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