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玻璃钢环保设备40万套及1万吨玻璃钢缠绕管道项目拟审批公示
年产玻璃钢环保设备40万套及1万吨玻璃钢缠绕管道项目
经审议,2018年11月22日,我局拟批准《年产玻璃钢环保设备40万套及1万吨玻璃钢缠绕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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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玻璃钢环保设备40万套及1万吨玻璃钢缠绕管道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长湖路智能装备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天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天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岳阳市临港新区华琨智能装备产业园区的标准化厂房进行玻璃钢制品项目生产。 厂房总面积12000m2,包括切割打磨区、缠绕加工区、片材加工区、片材尾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件仓库、危废存储间等。建设规模为:年产玻璃钢缠绕管道1万吨、玻璃钢缠绕储罐15万套、片状膜塑料25万套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负压收集,经UV光解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切割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与有机废气一起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标准后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网未接通前,生活污水经隔油+划分出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外排;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 3、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次品、大颗粒粉尘收集后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UV光解中废催化剂和紫外线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号),要求设置密闭危废暂存间,并进行防渗处理,设置标识牌,由专人负责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转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6、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