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0吨皮革制品加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年产15000吨皮革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10月23日,我局拟批准《年产15000吨皮革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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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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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0吨皮革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第一号标准化厂房南栋五层 |
建设单位 |
岳阳建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第一号标准化厂房南栋五层,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总用地面积5000㎡。项目以皮革(真皮)、牛皮纸、PE膜为原辅材料,经裁剪修饰装配成各种规格的成品,剩余边角料复运出境。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汽车坐垫6000吨、鞋面3000吨、沙发面3000吨、皮带30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给排水、供电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车间通风,规范操作,确保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管网。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过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残次品复运出境;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储备风险救助物资,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