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钟鼎热工电磁科技有限公司实验炉装置项目拟审批公示
岳阳市钟鼎热工电磁科技有限公司实验炉装置项目
经审议,2018年10月23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钟鼎热工电磁科技有限公司实验炉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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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市钟鼎热工电磁科技有限公司实验炉装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钟鼎热工电磁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钟鼎热工电磁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966万元在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建设岳阳市钟鼎热工电磁科技有限公司实验炉装置项目,项目用地面积5000m2。项目利用辐射+对流立式方形炉1台、辐射方形炉1台、卧式炉1台进行试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外烟气分析仪、红外成像系统、炉膛压力传感器等试验设备仪器,并添置CO控制系统软件、网络拓扑及远程监控系统,配备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辅助设施,建设试验炉及空气预热系统,微机操作控制室以及废热回收装置实验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烧炉产生的SO2、NOx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各自烟囱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经过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储备风险救助物资,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5、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SO2≤0.042 t/a,NOx≤0.0655 t/a,VOCs≤0.13 t/a,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