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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地埋式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一期项目拟审批公示

组合地埋式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一期项目

经审议,2018年8月20日,我局拟批准《组合地埋式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组合地埋式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长湖路智能装备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万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万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长湖路智能装备产业园新建组合地埋式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500㎡,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改造分区、设备基础建设、设备固定安装等及建设组合地埋式生物膜污水处理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施工期颗粒物通过洒水降尘减少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施工废弃物清扫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滚塑机和挤塑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要求后高空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8m高烟囱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管网,地面冲洗水依托现有污水管网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原材料包装袋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妥善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9-2001。

6、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23t/a、氨氮≤0.00155t/a、SO2≤9.36kg/a、NOx≤146kg/a、VOCs≤0.0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