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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0吨预混料、220000吨全价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年产20000吨预混料、220000吨全价料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7月6日,我局拟批准《年产20000吨预混料、220000吨全价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吨预混料、220000吨全价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永济乡樟树村

建设单位

湖南九鼎农牧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2758m2,总建筑面积33195.38m2,包括预混料生产线、全价料生产线各一条,项目主体工程为三栋车间厂房建设,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仓储罐等,并配套建设水电供给设施及消防设施等公用工程(本次项目建设不包括二期7#锅炉房、12#主机楼2及13#实验楼)。项目以玉米等谷物为主要原料,油脂等添加剂为辅料,经过破碎、混合、造粒等工序生产预混料、全价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建设,不得涉及物料提取工艺和发酵工艺,不得进行饲料添加剂生产。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车间各工段密闭生产,产生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烘干炉废气收集后经21m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可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类排放标准;及时清理生产车间以及仓库内的劣质、变质原辅材料,加强车间通风排气,造粒冷却废气收集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厂区异味气体需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按雨污分流体制建设,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车间拖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综合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最终排入城陵矶新港区市政污水管网;若项目建成后污水管网未接通,建设单位自建有效的污水储蓄池,将污水收集后送至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否则不得进行生产。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原原料清理工段产生的尘土、砂石和少量铁屑等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填埋处理;废弃原料包装袋可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委托卫部门外运填埋处理,能再利用的部分返回生产配料回用;生活垃交环卫统一处理;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安全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25t/a、氨氮≤0.06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