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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4月17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云欣大道以东、欣园东路以南

建设单位

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94942.1m2,建筑基底面积27516.41m2,总建筑面积130792.6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标准化厂房和1栋1F设备用房,并配套建设相应给排水、消防、道路、供电、照明等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气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应设置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房屋室内装修使用有机溶剂含量少的环保型油漆,加强通风;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和站和混凝土拌和场,所需沥青和混凝土均外购。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产生于生产车间作业过程中的各类粉尘、工艺废气。项目入驻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其粉尘、废气实现达标外排。

2、废水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泥浆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禁止就近设置排污口。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输至港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长江;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的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国家相关标准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输至港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长江。项目区目前管网还未与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接通,正在在规划建设中。若本项目建成后当地管网还未与象骨港污水处理厂接通,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需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在门楼建设和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音措施;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的限值要求,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因特殊原因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营运期入驻企业需对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墙体隔声及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对其进出车辆噪声、人群活动噪声加强控制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处置工作。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向当地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消纳;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倾倒。营运期一般工业固废由产污企业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作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禁止将有害物排向水体和公共场所;危险废物委托于有资质的专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