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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2018年2月11日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2月11日对下表中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8422379

通讯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桔园路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港环批〔2018〕8号.doc

2018年2月11日

2

关于凌泊湖四期公租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港环批〔2018〕9号.doc

2018年2月11日

3

关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入口标志建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港环批〔2018〕10号.doc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