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欣东路(云港路-兴港路段)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云欣东路(云港路-兴港路段)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2月7日,我局拟批准《云欣东路(云港路-兴港路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欣东路(云港路-兴港路段)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云港路-兴港路段之间 |
建设单位 |
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全长1445.156m,北起于云港路,向南延伸至兴港路,规划为城市II级主干道,起点坐标(K0+000):X=113°13'53.38",Y=29°28'30.80";终点坐标(K0+1445):X=113°13'50.60",Y=29°27'44.74";全路段线型为直线线型,设计车速为50km/h,道路最大纵坡为0.66%,最小纵坡为0.3%,采用块板型式,具体分幅为5.5m(人行道)+5.0m(非机动车道)+2.5m(绿化带)+24(机动车道)+2.5m(绿化带))+5.0m(非机动车道)+5.5m(人行道),道路红线范围内已由临港管委会完成所有的征拆工作,不再涉及建、构筑物拆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工程设计、建设要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和海绵城市的理念,统筹规划,合理布设雨、污水管道;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建设的要求同步建设通讯、环卫、交通、天然气、供水、电力等市政其它管线和设施,避免二次施工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施工管理工作。项目施工区设置洗车设施、沉淀池,车辆驶出清洗轮胎,施工废水和洗车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直排周边环境和城市管网;项目利用现有道路为施工便道,不另设弃土场,施工区尽量利用道路永久征地,节约土地资源;工程中的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工程弃渣(土)和建筑垃圾委托专业渣土公司用于城市综合调配。 3、严格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采取洒水、建围挡、覆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工地周围要按要求设置围档,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进行覆盖;项目不得设置沥青及混凝土拌合站,所用沥青及混凝土均外购;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土石方运输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 4、落实营运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道路两侧周边规划控制。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工作,设置控制车速、限制鸣笛等标识,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要求,防止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产生影响。严禁运输危化品等有环境风险的车辆进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