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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入口标志建筑项目拟审批公示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入口标志建筑项目

经审议,2018年1月31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入口标志建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入口标志建筑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城陵矶港区联港路与海关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

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50m2,主要为建设一座通往城陵矶港的门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钢结构门楼,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以及标识系统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300m2,门楼全长86.7米,净跨67.2米。宽20米。观景平台高59.7米,主跨总高度23.8米,主跨净高8.1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气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应设置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房屋室内装修使用有机溶剂含量少的环保型油漆,加强通风;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和站和混凝土拌和场,所需沥青和混凝土均外购。

2、废水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禁止就近设置排污口。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需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在门楼建设和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音措施;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的限值要求,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因特殊原因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营运期公建设施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垫,消音器等隔声减噪措施。

4、固废处置工作。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向当地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消纳;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倾倒。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