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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弘元新港公租房项目拟审批公示

湖南弘元新港公租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审议,2018年1月22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弘元新港公租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571室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4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目名称

湖南弘元新港公租房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乡东风村

建设单位

湖南弘元新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28010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乡东风村(云港路以北,西临区内云欣大道,北靠象骨东路,东接东风路)建设公租房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15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16层的公租房、1栋5层的幼儿园及配套用房,以及给排水、供电、绿化、道路、停车场、广场、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装修垃圾运往政府部门指定地点。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完善项目区雨污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象骨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高噪声设施在夜间、午间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减少噪声扰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严格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以及《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通告》(岳政告〔2015〕5号)等规定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设置2.0 m以上的硬质密闭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项目不设置混凝土及沥青拌合站,所用沥青及混凝土均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每天不得小于5次);运送砂石料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避免沿途洒漏;设置施工运输车辆专用洗车平台,并落实洗车作业地面及进出道路的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