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科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型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岳阳科捷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型材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园内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年生产规模为10万t铝型材,其中粉末喷涂铝型材3万t/a,轨道车型材2万t/a,工业型材2万t/a,氧化铝型材3万t/a。项目主要由熔铸车间、挤压车间、氧化与喷涂车间、模具处理车间、原料库、成品库、配套设施等组成。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有:
1、水污染:酸碱废水、含锡含镍废水、模具渗氮废水、电泳液回收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污染:大气污染主要为天燃气燃烧废气、酸雾、碱雾、粉尘、渗氮尾气、电泳漆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等。
3、噪声污染: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
4、固废:主要有处理槽废渣和废槽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饱和树脂、废包装物、废铝灰和铝尘、铝边角料、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天燃气燃烧废气采用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熔铸车间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添加酸雾抑制剂,形成的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碱液吸收塔进行处理;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碱雾吸收塔进行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粉末喷涂产生的树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回收处理;渗氮尾气中主要为氨气,采用稀硫酸溶液进行吸收处理;电泳及喷涂加热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计,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法进行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通风的方式无组织排至外界环境。废气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2、废水:着色及封孔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含镍含锡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各类含酸碱废水、模具渗氮废水、电泳液回收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以及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熔铸车间、铝棒挤压、锯切机、空压机、风机等,采用设备基础减震,对风机入口加装消声器,车间隔声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经过减震隔声、厂区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处理槽废渣、废槽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饱和树脂、部分废包装物(废漆桶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固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收集的铝灰和铝尘、部分废包装物等,可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处理;铝边角料以及变形铝、收集的树脂粉末返回工序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理运送至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项目环评、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增沙街20号2,3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建设单位:岳阳科捷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5073083322
地址: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园
六、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岳阳科捷铝业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