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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关于领导干部重显绩、轻潜绩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问题整改公示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工作要求,为着力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我们制订了《城陵矶新港区领导干部“重显绩、轻潜绩”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和《城陵矶新港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整改方案》,切实抓好了地方领导“重显绩、轻潜绩”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每次干部调整都征求了环保部门意见。后段工作,我部将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管、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在12月份对我区领导干部重显绩、轻潜绩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问题进行销号。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8日—12月1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8422190

中共城陵矶新港区综合管理部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