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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统计服务水平不断进步

市统计局巡查组于20148月对平江县统计工作进行了巡查。巡查期间,巡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核数据和看现场等方式抽查了上塔市镇和南江镇的统计工作,抽查了平江县民政局、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南江学区管理办公室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经巡查发现:近年来,平江县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全县统计人员辛勤耕耘、扎实工作,全县统计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一、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支持,统计工作有保障

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县级统计局2010年被列为政府工作局。并把统计培训工作列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之内,推动了统计人员基本素质的提高和统计地位的提升。2013年为全面搞好小康社会监测工作,又成立了全面小康监测中心,增加了编制。

二是强化了统计力量。在县政府当前编制和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统计力量仍然得到加强。县统计局现有在职工作人员23,大专以上学历20人,专业技术职称5人,统计师8名,经济师1名。乡镇以及工业园、园艺示范中心都依法设立了统计站,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有专门办公场所并配备有微机、传真机、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村级都配备了一名兼职统计员。

三是经费上给予了保障。县财政每年将统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一是强化了部门统计责任。近年来 ,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平江县部门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平政发[2011]7号)以及《关于印发平江县部门统计工作职责的通知》(平政办函[2011]120号)等文件,对部门统计工作管理以及部门统计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实现了“部门为行业统计责任主体,政府统计为业务指导”的工作格局,为做好统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基层统计站建设。全县27个乡镇以及工业园、园艺示范中心都依法设立了统计站,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有专门办公场所并配备有微机、传真机、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三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县统计局各专业每年都组织召开基层统计业务人员参加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讲解各项报表制度,进行统计业务答疑解惑;各专业人员还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对统计业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认真搞好统计人员《统计资格证》的教育学习和统计员继续教育学习,各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均进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全县统计工作水平有较大提高。

(三)统计服务水平不断进步

一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2014年,县统计局各专业撰写统计调研分析材料37篇,信息42条,其中多篇分析得到县长、常务副县长等主要领导批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参考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受到了领导的普遍好评。

二是为统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平江县统计局积极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统计行政审批事项内容、审批依据、办理窗口及工作流程图,为统计对象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是小康监测顺利开展。平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组建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派专门的考察组赴贵州省钟山、丹寨等10个县市区,考察学习,同时在全县开展了“我离小康有多远”统计调查摸底工作,对支撑全面小康基础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了以户为单位的县、乡、村三级小康台账。根据省局初步方案测算,2013年平江县全面小康总体实现程度达79.4%

(四)统计法制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平江县统计局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查处了一大批统计违法案件。2014年,平江县统计局首次对实施企业一套表的房地产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20多个单位。通过执法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强化了企业进行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确保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上报数据质量。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形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统计巡查工作有声有色2014年,平江县统计局对安定镇、大洲乡、黄金洞乡、梅仙镇、伍市镇、向家镇等六个乡镇进行了统计巡查。对乡镇统计站建设(包括:组织、办公、统计制度、台帐、历史资料归档、统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巡查并进行综合打分,对主要指标准确性进行核对,对巡查工作进行讲评,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整改意见。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平江县统计局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统计行政审批事项内容、审批依据、办理窗口及工作流程图;制定了2014年统计行政执法方案并分别上报县法制办和县优化办备案;制定了《平江县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报政府法制办形成规范性文件下发;完善了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及权力运行防范风险;开展了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把统计局作为经济增长指标的责任单位自查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进一步增加统计人员编制及统计经费。《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随着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统计需求越来越大,统计任务也越来越重,如果没有相应的统计人员编制及统计经费作保障,统计工作难以正常运转,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平江县统计局的人员编制及预算经费虽可基本保证运行,但与我市其它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基层统计单位统计经费少、办公条件较差、统计力量配备较弱与繁重的统计任务矛盾较突出等。为了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进一步增加县级统计人员编制及统计经费,确保工作需要。同时,要加强部门、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力量,督促、规范报表单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并给予相应的统计工作经费。

(二)进一步提高统计产品质量。统计产品是统计部门服务党政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的需要。近年来,平江县统计局在服务党政领导、服务社会公众,提高统计产品质量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要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统计新闻,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并规范新闻发布会制度,向新闻媒体发布经济运行或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统计数据,扩大统计的社会影响。二是要不断提高《统计年鉴》、月度信息、优秀统计分析等统计出版物,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要加强统计网站建设,注重打造统计产品网络平台,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搞好统计人员的在职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对统计指标的理解熟悉程度,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直接影响到统计数据能否全面、真实、客观地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据巡查了解,平江县还存在部份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希望平江县政府统计机构要利用各专业年报会、普查、调查等培训会,组织各单位统计人员学习报表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正确理解统计指标的含义,完善、规范基层报表,培训联网直报程序、讲解《统计法》内容,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四)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及法制宣传力度。

针对报表单位统计法律意识不强,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不重视统计工作,迟报、拒报以及报送不真实统计数据的现象。希望进一步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和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把“说实话、统实数、干实事”作为打造诚信统计的重要一环来抓,对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统计违法行为,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增大“曝光”力度,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