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季度岳阳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今年以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下,岳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一季度,岳阳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48872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6046人,增长8%。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34.8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8%,一季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3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6%。
一、一季度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发展之本。岳阳始终把就业工作作为民生之首,努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各项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并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新增就业人数稳步增长。1-3月份,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117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762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95人,分别占全年任务的32.9%、28.3%和28.8%。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32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8.5%。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100%动态清零。一季度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45万人,比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少0.25万人,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3.71%,比上年年末下降0.19个百分点,低于岳阳市“十二五”规划中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的目标。
(二)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稳增长。一季度,岳阳经济继续保持了增速较快的态势,带动就业增长发挥了主导作用,由此创造和新增了大量就业岗位,岳阳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数总体呈现出加快增长态势。一季度,岳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为48.8万人,同比增加3.6万人,增长8%。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人数为24.25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0.65万人,城镇集体单位增加0.1万人,其他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增加4.1万人,三资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分行业看,增人较多的行业有建筑业增加1.8万人,农、林、牧、渔业增加0.51万人,金融业增加0.45万人,批发和零售业增加0.31万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0.23万人。减人较多的行业有教育业减少0.52万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减少0.18万人,其他行业人员变动较少。
(三)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打造就业培训工作亮点,但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截止到一季度,我市人才服务中心共举办交流会10次,其中2月7日,我市又启动了2012年“春风行动”暨“春风送岗位”大型专场招聘会,分别在平江、华容、临湘、君山、云溪等县市区相继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共提供各类招聘岗位近5万个,入场求职人数累计达到10万余人次,现场有70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这些招聘会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企业给出的工资标准较高、福利待遇较好。80%以上企业的大部分工种月工资一般都在1500-4000元,提高幅度较大,大多提供食宿条件,部分企业还提供免费午餐。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在劳动力市场出现的部分企业“招工难”和部分劳动者“就业难”的两难困境,春节过后,岳阳各地连续举办的多场招聘会,一方面很多人节后返回城市,重新求职,很多90后也不断加入“求职”大军,另一方面举办的多场招聘会提供了近五万个岗位给务工者挑选,但达成就业意向的只有7000多人,不到岗位的15%。“招工难”具有行业性、企业性、岗位性特点,并不是普遍性、大面积“招工难”。“招工难”存在缺工现象的行业主要是住宿和餐饮业等商贸服务型企业缺服务员、劳动密集型企业如制衣制鞋、纺织业缺普工、技能人员,加工制造业如石油化工、橡胶制造普遍缺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中管理人员缺工现象不明显。
二、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进一步提高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对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工资增长政策加大向低收入者以及基层倾斜力度,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人群规范津贴补贴力度。同时,企业积极应对“招工难”,为稳定用工,大幅提高一线短缺工人工资待遇。促进了职工工资稳步增长。
一季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743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0元,增长19.5%。从业人员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主要特点:
(一)非国有单位工资水平增加多,增长快
一季度,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但增长最快,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19元;其他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2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93元,增长29.9%;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水平居中,但增长最慢,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86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5元,增长9.5%。
(二)制造业、服务性行业平均从业人员工资水平增长快
一季度,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位于前四的行业为:第一是制造业与去年一季度相比增加1901元,同比增长29.5%。第二是采矿业与去年一季度相比增加3453元,增长25.6%;第三是金融业与去年一季度相比增加1441元,增长20.5%;第四是住宿和餐饮业与去年一季度相比增加1003元,增长20%。
(三)垄断行业和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工资水平较高。分行业看,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等垄断行业和高技术行业,平均工资分别为9361元、8513元、8505元。而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工资水平较低,平均工资分别为4643元、5124元、5318元。工资水平最高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9361元)是工资水平最低的农林牧渔业(4643元)的2倍。
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增加。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稳定就业局势:一是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截止3月底,全市实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63416万元,完成任务的42.2%,其中市本级实征基金36786万元,完成45.7%;发放养老金63836万元。确保了每位离退休老人在每月25日前按时领到当月养老金。二是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市新农保险参保人数2213568人,占年度任务的82.60%。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完成人数127981人。三是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征缴基金8920万元,占任务的24.8%;城镇居民医保完成参保990722人,征缴基金6858万元,分别占任务的104.3%和40.3%;基金收入(不含大病互助)累计为16186.5万元,完成29.4%;已启动10个区县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四是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征缴基金2198.25万元,完成31.4%;新增参保5639人,完成27.5%,参保总人数达到280925人。五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启动市直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市现有参保总人数563151人,一季度征缴基金3620万元,分别占任务的96%和30%。开展基金稽核工作,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了9%。全市社保基金征缴总额达10.5亿元,占全年任务的40.3%。
四、预测与建议
预计二季度随着生产经营旺季的来临,在企业用工需求不断改善的情况下,企业产销恢复正常,订单逐渐增多,预计城镇单位从业人数比今年一季度增加3%左右。但受国内外形势趋于复杂和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影响,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求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建议:
(一)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对于改善人民生活、保障劳动者权利、扩大内需、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二五”期间,我市明确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结构调整、消费升级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加快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产业。在实施产业政策时,我市应继续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把解决就业摆在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我市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城镇化进程,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二)改善劳动者务工条件,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一是提高员工工资待遇。政府部门应加强引导和宏观调控,把调整提高员工工资待遇摆到突出位置,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随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工资总体水平。同时,要多渠道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参考各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确立合适的工资水平,增强企业的吸引力。二是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治安环境。规范企业招用工行为,促进企业建立良好的招人留人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不合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用工环境,吸引和留住本地、异地务工人员。三是善用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80”、“90”后是农民工第二代,消费水平和观念与父辈不一样。他们要上网、娱乐、交朋友,还要参加学习、培训、发展自己。他们对改善工资收入的愿望强烈。
(三)缩小行业差距。一是控制垄断行业高报酬收入。行业收入差距大是收入分配中的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十二五”时期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在收入差距中,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特别是垄断行业职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备受争议。由于国有企业把握着诸多关键行业如金融、电力、燃气等,这些行业存在严格的市场准入及竞争管制,使国有垄断企业的效益远远高于非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的工资过高,不利于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薪酬管理制度,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和谐劳动关系。因此,应尽快出台与工资分配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控制。二是提高低收入行业工资。要缩小收入差距,除了对垄断行业的不合理收入进行控制,利用税收手段进行调节等手段外,更重要的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及时合理的调整。最低工资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等因素进行及时合理调整,才能保障弱势群体的工资权益,有效缩小收入差距。